农村自建的房子也开始发房产证了,别高兴太早,多的房子要交5千
老家农村开始陆续有工作人员下来,登记发放房产证了。
农民最直接发反应就是,这不和城市买的房子一样了吗?绝大部份人都是这么认为的,我也是这么想得。其实有的省市早几条开始这样斤,我们这里得农村还是比较迟的。这应该都是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具体表现吧!
上个月村里和县政府就在农村搞土地确权,排查违规建筑,具体到农村修建房屋方面,我们这里是13年以前做的房子,不追究是否违法占道建房,但是13年以后的修建的房子,主要巡查两方面的违规行为,一是是否修建在公路两旁,其次是是否存在两套自建房。前者和后者都要将房子推掉。不过前者是推掉新修建的楼房,后者是旧房子需要推掉,当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都会有一些人性化的变通,一般留房子的都需要罚款。而且有两套房子必须要推掉一套,一般都是老房子。
我觉得比较有意思的是,前两年国家都有补贴,危房和老房子拆迁掉都是有补助的,所以我们这里的大部分村民在将房子修建到公路旁边之后,很多修建在大堤下的老房子,就是那种破烂的红砖平房都没有推掉,现在都非常后悔。不仅没有一分钱的补贴,而且还要倒贴5千块。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有两套自建房的,老房子必须要推掉,自己请挖掘机不用交钱,如果是政府出面推掉房子,必须要交5000块钱。
所以现在有不少农民就想办法将老房和新房的户主分开,比如农村父母将自己和孩子的户口分开,这样就不会推房子,也不会交罚款了,但是这里有一个不好区分的误区,如果父母和孩子没有分家,本子上是一个户头,那么两套房子写谁的名字都没用,有句话叫做,一户一房,而不是一人一房,比如我大伯和我奶奶没有分家,所以老房子写奶奶名字都不行。照样要推掉或者交5000块钱的罚款。
最后还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就是有一些农民10几年前就出门离开户籍地,而户口还在老家,但是又在其他地方修建或者买了房子,那么这种情况如何处理就比较复杂了。
不过还是要说运气比较好,今年正好是人口普查,每隔10年一次的机会,可以处理户口问题,将户籍转到现在居住的地方!
朋友们你们怎么看待这种现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