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张家口爆炸事故的氯乙烯是何物,泄露为何未被发现?
事故单位河北盛华化工是一家从事聚氯乙烯树脂、离子膜烧碱生产的企业。氯乙烯则是生产聚氯乙烯的主要原材料。
氯乙烯属于国家第一批重点监管危化品,在存储过程中应当远离火种、热源,避免与氧化剂接触,在传送过程中要防止产生静电。
按照国家《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全措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针对可燃气体储存时,通常需要有专业的仪表来监控容器的压力及储量等指标。在不慎发生泄漏时,现场的可燃气报警装置会触发报警,如果此时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切断泄漏源,并采取相应的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可尽可能地减少事故发生。
那为何此次盛华化工对自己厂区发生的氯乙烯泄露,表现得一无所知?这是此事故调查需要追责的问题。
根据目前事故调查结果看,此次氯乙烯产生泄露之后,分布区域蔓延至道路两旁,存在的风险因素更难控制。
据盛华化工官网显示,2018年6月,盛华化工还曾组织开展氯乙烯泄漏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演练内容包括,氯乙烯储罐区域有毒气体探测器持续报警,当班的巡检工立即配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去现场察看,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抢险救援等。
另一大问题是,此次引爆氯乙烯的明火是哪里来的呢?
以2017年临沂金誉石化爆炸着火事故为例,调查结果显示,点燃第一次爆炸的可能火源为非防爆电器造成的电火花。2013年发生的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也为电火花:原油泄漏后,现场处置人员采用液压破碎锤在盖板上撞击产生的电火花,点燃了暗渠内的油气。2010年发生的7·16大连输油管道爆炸事故,原因则是氧化剂造成的化学爆炸。
在化工生产过程中,为了防止静电引起的火花,禁止工作人员穿化纤服装进入装置区,储罐采样操作时,也需触摸静电消除设施,释放身上的静电。
美国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曾提出了300:29:1法则,该法则提出:当一个企业有300起隐患或者不安全行为,就很有可能发生29起轻伤或故障,另外还有一起重伤和死亡。
这项原则原本应用在机械事故分析上,如今被广泛地应用在安全管理领域。一起事故的背后,往往存在更多的违规和隐患。从事故发生前到发生后的应急处理措施,都应该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盛华化工隶属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下属的中国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其前身是成立于1970年的张家口市树脂厂。它是河北省张家口市的经济支柱企业,全国氯碱行业骨干企业,全国化工500强。目前资产总额32亿元,年销售收入12亿元,占地面积210万平方米,员工1300余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91人。
该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聚氯乙烯树脂5型、聚氯乙烯树脂3型、75%片碱、32%液碱、50%液碱、**、盐酸、次氯酸钠等,主导产品聚氯乙烯树脂和烧碱产能达双20万吨。
盛华化工此前曾发生过气体爆炸事故。2013年1月3日1时30分,盛华化工望山产业区氯碱厂乙炔工段5号发生器维修作业现场,发生气体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据当时的事故调查报告,事故直接原因是电石反应产生乙炔,遇火花产生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