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东应交多少税 代征点:月租3万元以下税率3.34%
来源:澎湃新闻
2019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实施的第一周。房租抵扣一项引发了热烈讨论。
租客为了享受个税附加扣除而将房东信息上报,这会引发税务部门向房东征收原本并未缴纳的房屋出租税、房东进而涨房租等一串连锁反应吗?
那么,在上海出租房屋的房东按规应该缴纳多少税款呢?此前有相关专家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原则上,个人出租住房需要缴纳的税目很多,包括增值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但不同省市对于个人出租住房会按一个较低的综合税率简易征收私房出租税。北京、上海两市一般是按照房租的5%税率综合征收。
进一步查询可知,在上海,纳税人缴纳私房出租税的形式是前往私房出租代征点缴纳。这样的代征点在上海全市各区共有约156个。
1月7日,澎湃新闻记者随机致电两个代征点,得到的回答均是,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产权房的私房出租收入应纳税额为3.34%左右。
3.34%如何计算得出?根据上海市2016年印发的《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开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试行)》,个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即私房出租,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根据公式可知上海市私房出租综合征收税率为5%,因增值税属价外税,即税款不包含在商品价格内,故需除以(1+5%)。
且该管理办法明确,个人出租不动产取得的月租金收入总计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即免征增值税,但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仍需征收。
在月租金不超过3万元的前提下,房东应纳税款为:含税销售额÷(1+5%)×(5%-1.5%),最终税率经计算约等于3.34%。
举例来说,月租金5千元的产权房的房东应纳税款约为166.6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