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布采暖期电价,今起执行!
码放的蜂窝煤,成堆的煤球,烧红的炉膛,冒烟的烟囱……点炉子过冬不但存在人身安全隐患,也对环境造成污染。
《天津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一条重要内容是加快散煤污染综合治理。10月底前,完成中心城区全部区域、滨海新区核心区含塘沽、汉沽、大港城区和其他区建成区城市散煤“清零”;完成全市农村散煤“电代煤”“气代煤”任务;全面完成武清区“无煤区”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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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发改委网站发布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煤改电采暖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推进冬季清洁供暖,减少大气污染,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684号)精神,现就本市居民家庭“煤改电”采暖用电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政策,对按照本市散煤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实施“煤改电”工程涉及的居民家庭冬季采暖用电实行统一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冬季采暖用电(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采用两个时段,峰时段为每日6:00至21:00,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49元;谷时段为每日21:00至次日6:00,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30元。
二、居民采暖用电与生活用电实行分表计量的,冬季采暖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非冬季采暖用电执行居民用电合表价格,生活用电执行本市居民阶梯电价政策。
居民采暖用电与生活用电实行合表计量的,冬季采暖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其他月份用电执行本市居民阶梯电价政策。
三、农村地区以村为单位通过煤改电采暖或热泵等电辅助加热取暖用电,应单独挂表计量,采暖用电与居民“煤改电”采暖执行同样的峰谷分时价格政策。
四、电网企业要进一步加大“煤改电”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力度,确保电价政策落实到位。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
五、上述政策自2017年11月1日起执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和平区居民供热“煤改电”试点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15〕95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城市家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居民采暖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15〕1156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武清区农村居民采暖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17〕163号)同时废止。
新闻链接
燃煤对PM2.5贡献达25%
燃煤污染防控是天津大气污染治理重中之重
昨天,环境保护部举行10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环保部重点工作进展有关情况,北京市环保局局长方力,天津市环保局局长温武瑞,河北省环保厅厅长高建民分别介绍京津冀三省(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温武瑞
有记者问,天津市在燃煤整治方面会采取哪些重大举措?天津市环保局局长温武瑞表示,从对PM2.5的污染贡献上来看,燃煤污染是贡献最大的一个方面,达到了25%。所以抓好燃煤污染防控始终是天津市的重中之重。他表示在控煤过程中,天津市采取了减煤量、控煤质、严排放、治散煤4项措施。2016年,天津市已经提前一年完成了国家大气十条规定的压减一千万吨煤的目标任务。
综合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环保部发布、滨海时报、城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