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读|广州自来水价格要调整,对生活有啥影响?
4月3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广州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听证版)》(下称《方案》),提出两套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并拟于近日举办听证会。
两套方案有啥不同?为何要调整价格?后续对居民生活有什么影响?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对此进行详细解读。
1.广州现有自来水价格标准是多少?在全国属于什么水平?
中心城区现行自来水价格自2012年5月21日起实施。全国36个重点城市中,广州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排名第26位;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排名第17位;特种用水价格排名第7位。
2.现有自来水价格机制为什么要改革?
广州市现行自来水价格自2012年实施至今,与近年来国家提出的健全绿色发展价格机制、推进城镇供水价格改革等要求存在差距。加上宏观经济增长、供水建设投入、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城市供水成本已发生较大变化。
为实施集约节约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激励提升供水质量、推动供水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水价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有利于节约用水的自来水价格机制,研究提出我市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
3.上一轮听证会后为什么没有出台自来水价格改革政策?
市发展改革委曾于2020年12月组织召开自来水价格改革听证会。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反复,为保民生、助企纾困,自来水价格改革未如期出台。
4.改革自来水价格机制的时机合适吗?
2023年,广州以非常之功破发展之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物价形势和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运行平稳。
为落实最新价格政策要求,市发展改革委起草了本次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于近期召开价格听证会。
5.分类用户用水价格拟调整到多少?
分类用户用水价格有两个比选方案,分别是:
方案一:居民生活用水三个阶梯水价分别从1.98元/立方米、2.97元/立方米、3.96元/立方米调整为2.60元/立方米、3.90元/立方米、7.80元/立方米;增设居民合表水价,居民合表水价标准为2.86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从3.46元/立方米调整为4.56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从20元/立方米调整为25元/立方米。
方案二:居民生活用水三个阶梯水价分别从1.98元/立方米、2.97元/立方米、3.96元/立方米调整为2.46元/立方米、3.69元/立方米、7.38元/立方米;增设居民合表水价,居民合表水价标准为2.71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价格从3.46元/立方米调整为4.81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从20元/立方米调整为25元/立方米。
6.分类用户用水价格的两个比选方案是怎么考虑的?
两个比选方案的平均供水价格都是3.4元/立方米(含税),主要是居民和非居民对供水价格上涨的分担程度有所不同。
方案一居民水价第一阶梯与非居民自来水价格调整幅度基本一致,更好地平衡居民、非居民两者负担;方案二居民第一阶梯水价以成本定价,非居民用户承担了更多自来水成本上涨的压力。
7.本轮自来水价格成本发生了什么变化?
广州市现行自来水价格自2012年实施至今,已近12年。受宏观经济增长、供水建设投入、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城市供水成本已发生较大变化。
其中,原水成本方面,广东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自2016年起从0.12元/立方米调整为0.2元/立方米;厂站网建设方面,建设投产北部水厂一期及配套工程、推进71条城中村供水改造、完成10.95万户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和3123公里老旧管网改造,以及智慧供水改造工程等近十年累计投入约150亿元。
8.本轮自来水价格改革还有什么改革措施?
除了调整分类用户的用水价格外,本轮自来水价格改革还有以下三项主要的改革措施。分别是:
(一)完善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一是居民生活用水三个阶梯水价的价差比按规定从1:1.5:2调整为1:1.5:3。二是4人(含)内的家庭居民用水第一阶梯水量基数上限从26m3下调至21m3,第二阶梯水量基数上限从34m3下调至27m3。三是对于未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含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按居民第一阶梯水价的110%执行。
(二)实施非居民用水(含特种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非居民(含特种用水用户)超定额用水幅度在用水定额20%以内(含)的部分、20%至40%(含)部分、40%以上部分,分别按分类标准水价的1倍、2倍、3倍加价收费。
(三)建立自来水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一是建立城镇供水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当水资源费(税)、原水价格发生调整时,自来水价格按公式同向联动。二是建立周期监管机制,每3年开展一次成本监审工作,当供水成本波动幅度超过20%时,按程序启动调价工作。下一轮以后各监管周期的供水成本波动幅度阈值,结合相应供水规划明确。
9.为什么要调整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级差和阶梯用水量基数?
现行水价自2012年实施至今,随着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费支出占居民可支配收入比例由0.51%下降至0.25%,节水约束作用逐渐减弱,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量呈现上升趋势。2020年广州市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量177升/人·日,2022年已上涨为225升/人·日,远高于同期其他一线城市水平(北京145升/人·日、上海160升/人·日、深圳131升/人·日)。
为了有效发挥价格杠杆的约束作用,促进居民节约用水,调整居民生活用水阶梯用水量基数和价格级差。
统计表明,广州80%用户月均用水量低于21立方米,90%用户月均用水量低于27立方米。为满足我市居民现阶段合理用水需求,确定我市居民第一级、第二级阶梯水量基数为21立方米/户·月、27立方米/户·月。并根据《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级差按1:1.5:3的比例确定。
对比《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 50331)有关用水量标准,我市居民用水量标准比上述标准更高。对比《广东省用水定额 第3部分:生活》(DB44/T 1461.3-2021)的生活用水定额,市居民用水量标准与之相当。
10.本轮自来水价格改革对居民影响如何?
据测算,方案一的第一阶梯居民用户(占比80%以上)、第二阶梯居民用户(占比10%左右)人均水费分别增支约3.2元/月、6.4元/月,方案二的第一阶梯、第二阶梯居民人均水费分别增支约2.5元/月、5.4元/月。
对于第三阶梯居民用户(占比小于10%),两个方案对该类用户的水费影响较大,人均月水费增支约20元,有助于强化用户节约用水意识。
11.如何保障低收入居民、烈士遗属及优抚对象生活不受影响?
为保障低收入居民生活不受影响,对困难群众、烈士遗属及优抚对象按原自来水价格标准维持不变。
具体为:每人每月用水量在7立方米以下(含7立方米)的用水按0.7元/立方米计收,超出部分仍按1.98元/立方米计收。上述用户的认定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12.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与本市现行超计划加价收费制度有什么区别?
主要是水量考核依据不同。
超计划加价以用水计划指标作为考核依据。超定额累进加价以定额用水量作为考核依据,定额用水量主要依据行业用水定额(单位产品耗水量)、产品产量等进行计算核定。
收取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费用或超定额累进加价费用,前述两项费用不得重复计收。非居民(特种用水)用户具体适用超计划累进加价或超定额累进加价,按市水务局有关规定。
13.污水处理费是否一并调整?
根据穗发改〔2022〕54号、穗发改规字〔2017〕4号,居民生活类污水阶梯水量随自来水阶梯水量调整。污水处理费阶梯价格征收标准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不在此次调整范围。
14.改革以后,自来水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将有哪些提升?
立足《广州市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广州市供水系统总体规划(2021-2035)》,广州正推进西江中途泵站等原水工程,北部水厂二期、南洲水厂及穗云水厂扩容工程,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提升供水系统产能。
同时,新建南线、北线、临江大道等供水干线,加快老旧管网改造升级,提升水量水质供给保障能力;推进新增10万户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对改造后移交供水企业的配建户外供水设施实施维护管理,实施供水网格化服务,打通供水服务“最后一公里”。
广州也正继续推进农村、城中村供水改造,助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持续提升客户服务便捷度,优化用水业务网上办理流程,提升市民用水幸福感。
更多阅读
广州拟调整中心城区自来水价,两套方案下月听证
南方+记者 黄舒旻
通讯员 穗发宣
【作者】 黄舒旻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