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费用有哪些?
本文知识点
1、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主要费用
2、安置房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情况
3、安置房房产证产权年限
一、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主要费用
安置房初次办理房产证,需要的费用有这么几种:
1、契税
由被拆迁人交纳,其中住宅:按投资额的1.5%交纳;非住宅:按投资额的3%交纳。
原来被拆迁的房屋有房产证的,拆迁面积部分不需要缴纳契税;超过拆迁面积部分需要按照拆迁面积的价格计算契税1.5%。
2、交易手续费
交易手续费由拆迁人交纳,3元/平方米。
3、印花税
权证印花税,由被拆迁人交纳,5元/本。
合同印花税,按交易额的1‰,交易双方各交50%。
4、登记费
登记费:由被拆迁人交纳。
住宅:80元/套;
非住宅:(1)100及100平方米以下的80元/套;(2)100至500平方米,120元/套;(3)500以上至1500平方米,200元/套;(4)1500以上至3000平方米,300元/套;(5)3000以上至10000平方米,500元/套;(6)10000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套。
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二、安置房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情况
一般情况下安置房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房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安置房是使用集体土地建设的,我国大部分地区集体土地上盖房屋均不予办理房产证。第二种情况是拆迁方尚未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由于房产证所代表的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权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组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合法就不能办理房产证。
三、安置房房产证产权年限
安置房的产权年限根据其土地使用情况,分为几种情况:1.安置房土地是居住用地,产权70年;2.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产权40年 ;3.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产权50年。
注: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综合整理 具体政策以各地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