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几个人算一户?一户是多少平米?超出面积咋办?一文为你解答
众所周知,现在农村地区实行的是一户一宅认定政策。尤其是最近几年,各地都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土地确权的工作,有些地方都已经拿到房屋确权证了。但对于“一户一宅”的认定,不少农村朋友表示还有疑问,接下来就和大家一起聊聊农村几个人算一户?一户是多少平米?超出面积咋办?
农村几个人算一户?
在“一户一宅”政策中,所谓的“户”是基于户籍登记来定义的,它不以家庭成员的数量为界限。这意味着,即便只有一个成员,也可以被视为一个独立的户;同样地,一个拥有多位成员的家庭也可以被归为一个户。简而言之,户的人数是没有固定上限的。
农村一户是多少平米?
前面提到了“一户一宅”的人数没有固定限制,但是宅基地面积却会,依据各个地区的具体法规,宅基地面积会有所不同。比如,有些地方会依据家中的人口多少来设定宅基地的规模。下面给大家提供几个地方的大致面积标准,仅供参考:
长沙市岳麓区:根据《长沙市岳麓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可知: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基准户(3人及其以下)宅基地占地面积一般为100平方米,4人及其以上每增加1人相应增加20平方米(独生子女家庭另按每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增加20平方米)。每户宅基地面积使用耕地的不超过一百三十平方米,使用荒山荒地的不超过二百一十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不超过一百八十平方米。宅基地建房地面以上原则上不超过三层,一般每层层高不超过3.3米。
河南省:根据《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可知: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各地要以县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少于667平方米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34平方米;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山区、丘陵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要在村庄规划中对村民自建住房标准作出统一安排,原则上以不超过三层的低层住宅为主,不规划建设三层以上的住房。
湖北省:据最新规定可知: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房屋 (含附属设施)宅基地总面积,使用农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全部使用未利用地或者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安徽省:根据《安徽省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可知:农村村民新建住宅,其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一)城郊、农村集镇和圩区,每户不得超过160平方米;(二)淮北平原地区,每户不得超过220平方米;(三)山区和丘陵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利用荒山、荒地建房的,每户不得超过300平方米。
农村一户一宅超出面积咋办?
根据政策规定:农村村民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据了解:在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生效之前,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所占用的宅基地,如果在该条例实施后至今范围没扩大,那么无论其实际使用面积是否超出了后来地方规定的标准面积,都将根据实际使用的面积进行确权。
在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生效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的这段时间内,如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面积超出了当地的规定标准,那么超出的部分将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进行处理,并按照处理结果进行确权登记。
对于历史上通过转让或赠与方式获得的房屋所占用的宅基地,如果面积超出了当地的规定标准,将根据转让或赠与行为发生时的政策规定进行确权。
注意,各地对于超出的部分处理方式有所区别,具体大家可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综上就是农村一户一宅的认定原则解读,大家所需要了解的就是“一户”的人数没有具体限制,但是“一宅”的面积标准会根据各地政策来实际制定,且当下在农村建房也不是你想在哪盖就可以在哪盖的,盖房的区域、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和高度等都有限制,也需要提前向当地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审批通过后才能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