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取样」1-15 沥青、沥青混合料见证取样
一、依据标准
1.《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2.《沥青路面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
3.《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 E20-2011
二、检验项目
1.沥青:针入度、延度、软化点、闪点;
2.沥青混合料:矿料级配、沥青含量、稳定度、流值、孔隙率、饱和度、最大理论密度、压实度;
三、取样方法
1.沥青取样方法
(1)从罐车中取样:
有取样阀:待流出至少4Kg或4L后再取样;
仅有放样阀:放出一半沥青时再取样
从顶盖出取样时,需在中部取
(2)在装料或卸料过程中取样时,要按照时间间隔均匀的取至少3个规定数量样品,然后将这些样品充分混合后取规定数量样品4Kg作为试样,样品也可分别进行检验。
当原材料发生变化时,必须对其重新取样检验。
2.沥青混合料取样方法
取样频率为每2000m3取一组。
(1)在道路施工现场取样:
在施工现场取样时,应在摊铺后未碾压前,摊铺宽度两侧的1/2~1/3位置处取样,用铁锹取该摊铺层的料。每摊铺一车料取一次样,连续3车取样后,混合均匀按四分法取样至足够数量(20kg),最少不少于12kg(根据实测参数确定增加取样量)。
(2)在沥青混合料运料车上取样:
在运料车上取沥青混合料样品时,宜在汽车装料一半后,分别用铁锹从不同方向的3个不同高度处取样,然后混在一起用手铲适当拌合均匀,取出20kg,最少不少于12kg(根据实测参数确定增加取样量)。
在拌和厂取样时,宜用专业的容器(一次可装5-8kg)装在拌和机卸料下方,每放一次料取一次样,顺次装入试样容器中,每次倒在清扫干净的平板上,连续几次取样,混合均匀,按四分法取样至足够数量(20kg),最少不少于12kg(根据实测参数确定增加取样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