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告
告 知 书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近期,我市范围内出现许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非法宣传传单,更有甚者虚拟或假借正规的房地产管理机构和开发企业的网站、二维码、公章,倒卖伪造的购房合同、税务发票、结婚证等从中牟利。市公积金中心在受理提取业务时已发现多例职工持虚假证明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这种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重影响了我市公积金管理的正常秩序。为维护法规的严肃性和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住房公积金提取工作秩序,切实杜绝违规行为,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随着我市新的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的上线运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办理提取业务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凡是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在柜台办理时通过银行结算系统资金即时到账。
二、对采用虚假购房合同或其他虚假证明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者,一经查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第一时间报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并报同级纪委备案,同时反馈所在单位。
三、根据中、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持虚假资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将冻结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五年内不得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不得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建立违规骗提住房公积金黑名单,定期在新闻媒体公布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严厉打击骗提住房公积金违规行为,维护社会诚信体系。
广大职工发现违规骗提住房公积金的,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同时真诚欢迎广大职工监督我们的工作。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电话:(0913)2933162、2933068。
特此告知
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一七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