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延时退房如何收费 应交由市场博弈
针对酒店“延时退房”,可以实施标准化定价,辅以灵活调整措施。比如,在入住时,就告知消费者,如果“延时退房”,超过一定时间将收取半日房费,或者按照“钟点房”计费,由消费者自行选择。
“延时退房2个小时,酒店加收半天房费”——普通消费者遇到这事或许忍忍就算了,但河南鼎厚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文得却较起了真,将酒店起诉至法院。历时8个月,经过一审、二审程序,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二审判决,要求酒店退还多收的224元房费。近日,这则律师打官司挑战酒店“行业惯例”胜诉的消息引发社会关注。(9月5日《工人日报》)
从本案原被告所争议的内容看,针对住宿超时问题,双方都认同“延时退房”应收费,只是酒店要求加收半天房费,而消费者只愿支付2个小时的房费。虽然经过法院的裁决,最终支持了消费者的诉求,按照小时计算房费,要求酒店退还多收的房费,但该案历时8个月,诉讼成本太高,收益与之严重不匹配,显然很难被其他消费者效仿,并不具有普遍性意义。
回归现实,“延时退房”应该收费,毕竟酒店付出了经营成本,需要有一定的利益回报,但是具体该如何收费,收多少钱合理?就值得商榷了。目前,《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修订版),删去了“中午12时退房,超过12时加收半天房费,超过18时加收1天房费”的规定,意味着“行业惯例”已经不再成为标准,酒店也不宜再将其作为收费依据。在没有行业标准的情况下,需要通过市场博弈,得到双方认可。
目前酒店普遍自行规定的“12时退房”或“14时前退房”,实际上是根据消费者入住规律,16时以后会迎来住宿高峰,需要在此之前做好清洁整理工作,所总结出来的较为妥善的方案。而且,酒店经营者追求利润最大化,如果消费者“延时退房”,就会影响入住率和经营收益,通过延时收费的形式,一方面可以增加收入,另一方面也可给消费者带来压力,产生提前退房的动力。
酒店是一个自由竞争的行业,房价一般随行就市,根据淡旺季浮动调整。为了保证市场活力,监管部门不宜干涉酒店的定价自由权。而且酒店住宿市场变化很快,房价波动也很大,不宜统一标准,由经营者自主调整最佳。经营者非常关心成本和利润,为了提高经营效率,酒店会提供标准化服务,制定退房时间标准,并在规定时间段清洁整理客房。如果时间段被打乱,变成无序状态,就会增加人工费用,导致经营成本上升,降低盈利水平。
可见,基于经营效率考量,酒店并不希望消费者“延时退房”,更倾向采用“高额收费”模式“吓退”消费者。而此举又与消费者的意愿形成矛盾,容易引发纠纷。综合来看,应在尊重酒店经营者定价权的基础上,鼓励自由竞争和创新精神,倡导建立多元化定价、个性化服务模式,以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因此,针对“延时退房”,可以实施标准化定价,辅以灵活调整措施。比如,在入住时,就告知消费者,如果“延时退房”,超过一定时间将收取半日房费,或者按照“钟点房”计费,由消费者自行选择。酒店为了促销,也可在淡季提供“延时退房”免费服务。当然,无论哪一种方案,都应在市场博弈下,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进而促进酒店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