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汽车装饰费等应如何交增值税?
销售汽车的同时收取汽车装饰费按什么纳税? 汽车4S店为车辆提供装饰服务收取的装饰费按什么纳税? 销售汽车收取的金融服务费,按什么税率缴纳增值税?下面为您 解答这三个问题。
先来答复第三个问题,销售汽车时收取的金融服务费,按什么税率缴纳增值税?
回答这个问题的关键是理清交易的性质是销售、转售还是代收代付,需要分以下两类情形分别处理:
(一)售车时4S店提供贷款服务并收取金融服务费,交易性质是销售行为,按贷款服务税目6%税率缴纳增值税;
(二)4S店未提供贷款服务,但收取了金融服务费,又区分两种情形:
1. 由4S店开具发票,行为性质是转售,应作为车辆的价外费用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
2. 4S店不开具发票,而是将银行开具给购车者的发票转交给购车者,4S店不垫付资金,按银行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购车者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收取金融服务费部分性质是代收代付,不需要交纳增值税;手续费部分按照经纪代理服务按6%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接下来回答第二个问题,汽车4S店为车辆提供装饰服务收取的装饰费按什么纳税?
汽车装饰的主要内容包括地胶、脚垫、座套、把套、香水、防盗器(排挡锁)、倒车雷达、防爆膜, 音响系统、桃木饰件、汽车天窗、卫星巡航定位系统、窗帘。汽车真皮座椅,方向盘套、波棍套、档位套、手刹套、香水/风口香水/香膏/吊饰香水、防滑垫、吊饰、纸巾盒、头枕、方枕、多用带被枕头、装饰公仔等等。如果这些装饰物品由购车者自带,4S店仅负责安装,属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按13%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是4S店销售的同时提供安装,属于销售货物,按13%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有朋友问为什么不能按生活服务6%税率交税?比如这个例子:某汽车美容店提供汽车打蜡服务,伴随车蜡的销售,打蜡服务适用生活服务6%税率,车蜡销售适用13%税率,两者属于同一项销售行为,该汽车美容店主体不属于生产批发零售企业,其提供打蜡服务同时销售车蜡的行为,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应按生活服务6%的税率核算。
区别在于4S店不同于汽车美容店,4S店全称为汽车销售服务4S店(Automobile Sales Servicshop 4S),是一种集整车销售(Sale)、零配件(Sparepart)、售后服务(Service)、信息反馈(Survey)四位一体的汽车销售企业,销售和服务都是主业,因此4S店销售零配件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属于货物的混合销售;如果购车者自带材料的属加工劳务。
最后回复第一个问题,销售汽车的同时收取汽车装饰费按什么纳税?
分四种情形:
(一)销售汽车的同时免费提供车辆装饰服务,车辆装饰服务的价款实际上已包含在汽车的售价当中,属于折扣销售,应以汽车售价(指不含税价,下同)乘以13%税率缴纳增值税。需要提醒注意的是,折扣销售还需要满足形式上的要求,按照国税函〔2010〕56号文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二)销售汽车同时提供车辆装饰服务收取装饰费,两个行为都是销售货物,因此不属于混合销售(混合销售必须是同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应以汽车售价和装饰费的合计金额,乘以13%税率缴纳增值税。
(三)店庆等活动随机向新老客户赠送汽车装饰,属于无偿赠送行为应视同销售,按照13%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注意与第一种情形销售的同时赠送相区别。
(四)日常汽车装饰服务收取的装饰费,属于4S店销售配件收入,按照13%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
Tips,这个小总结送给大家: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不属于同一项销售行为的,是兼营行为,应分别核算销售额分别适用税率。
如果属于同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的一般是混合销售,除了与建筑服务有关的三种情形:
(1)建筑企业销售活动板房、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而是属于兼营行为,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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