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拟调整购房居住积分分值,明年起实施
从市发改委获悉,本市完善居住证积分落户政策,拟将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中“居住”指标的购房居住积分分值进行调整,即日起至10月10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分值调整的政策依据源自哪里?“本市落实《“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中‘完善城区常住人口 500 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要求,进一步扩大居住证积分落户规模。”市发改委社会就业处工作人员表示,同时依据《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可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人口服务管理的需要进行调整”的规定,为缩短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居住人员的积分落户年限,进一步完善居住证积分指标中“自有住房”加分政策。
来源:今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