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套!通川区首批经济适用房开售,申购条件是……
为加强和规范通川
配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工作,
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
住房困难问题,
通川区住建局将于
9月25日至10月24日
面向社会公开销售
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
据了解,本次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共有168套。
其中位于通川区龙泉路156号(军分区旁)的“达竹嘉兴.西城名苑”
达竹嘉兴?西城名苑房源位置示意图
州一豪庭房源位置示意图
位于通川区金龙大道433号的“州一豪庭”
户型图(部分)
本次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对象包括:
申购家庭户籍在
通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西城街道办事处、朝阳街道办事处、凤西街道办事处、凤北街道办事处、莲花湖管委会范围内
无房、无机动车(两三轮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除外)的低收入及以下城市居民户口家庭。
申购对象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通川区“五街一委”范围内的城市居民户口3年以上(含3年),其他成员户口迁入须满1年以上且须是直系亲属关系,主申请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在当年低收入线(22200元)以下。
符合条件的申购家庭于2023年10月24日前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提出申请。
小布在此提醒:
具体详情以《达州市通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的公告》为准。
达州市通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的公告
一、销售原则
二、申购时间
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24日止。
三、销售房源
(一)房源位置:达竹嘉兴?西城名苑(通川区龙泉路156号)、州一豪庭(西外金龙大道433号)。
(二)楼层类型:高层电梯房。
(三)房源数量:168套(达竹嘉兴?西城名苑118套、州一豪庭50套)。
(四)户型类型及面积:1.达竹嘉兴?西城名苑:一房一厅一卫,面积40.79-46.06平方米。2.州一豪庭:一房一厅一卫,面积57.83-59.9平方米。
四、销售价格
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根据市发改局确定的销售价格进行销售。
(一)达竹嘉兴?西城名苑:2592.2元/平方米。
(二)州一豪庭:2435.37元/平方米。
五、申购范围及条件
(一)申购范围。户籍在通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西城街道办事处、朝阳街道办事处、凤西街道办事处、凤北街道办事处、莲花湖管委会(以下简称“五街一委”)范围内、无房、无机动车(两三轮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除外)的低收入及以下城市居民户口家庭,均可对照规定申购条件和程序进行申购。
(二)申购条件。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通川区“五街一委”范围内的城市居民户口3年以上(含3年),其他成员户口迁入须满1年以上且须是直系亲属关系,主申请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在当年低收入线(22200元)以下。
(三)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主申请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
2.应由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救助站给予安置的。
3.申请家庭成员原有住房5年内(从公告之日计算)出售或赠予给他人的(因重病、重灾等不得不出售自有唯一住房的特殊情况除外)。
4.家庭成员有机动车辆、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车库等非住宅用房的。
5.购买或安置的房屋尚未办理产权证。
6.原住房拆迁实行货币安置补偿。
7.父母的房屋过户给子女后父母无房的或子女的房屋过户给父母后子女无房的。
8.申请人无房,但其子女或父母在达州城区虽只有一套住房,但实际共同居住且人均建筑面积已达到15平方米的。
9.已租赁公共租赁住房退出不满3年。
10.已有继承、受赠房屋尚未办理过户手续的。
11.离异前夫妻双方有住房,且离异后未满3年的。
12.家庭成员中有出资成立独资、有限责任、股份公司、专业合作社的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个体工商或企业入股(注册)的。
13.已纳入法院执行的失信人员。
14.法律法规及其他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相关文件规定不能申请购买的条件。
六、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及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如实填写《达州市通川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经济适用住房书面申请书和承诺书。
(二)家庭成员相关材料:1.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必要材料;2.家庭成员婚姻状况材料(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已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复印件、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相关材料、单身承诺)。
(三)家庭住房状况相关材料或在达州城区(通川辖区)内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及完税材料(税票),户籍所在社区(单位)出具住房状况证明,并经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达川区、通川区、经开区、高新区房改办分别审核确认,租赁房屋的还须提供在达州城区内有效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
(四)家庭收入情况相关材料:1.已退休人员且有社保的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银行流水;2.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工资支付流水;3.低保家庭提供近三月的低保账号流水。
(五)因特殊原因转让房屋的家庭,需提交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医疗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均需核对原件,本次未能申购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家庭不调剂。
七、申购程序
(二)区住保办会同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审计局、区残联、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区医保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核,并根据经济适用房房源量和评定分数从高至低划定申购范围,再将审核情况及申购范围公示15天。公示结束后符合条件的(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由区住保办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经公示有异议或经联合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退回申请材料。
八、抽号选房
(一)对符合申购条件的申请家庭,由区住保办牵头组织公开抽号。
1.抽号地点:另行通知。
2.抽号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申购资格。
3.抽号方式:采取“两次抽号,全程公证监督”的方式抽号选房。即在公证处、区纪委监委、“五街一委”等部门、社区及市民代表监督下,通过公开抽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并现场公示(根据评分确定顺序号,按照顺序号抽取抽房序号,再根据抽房序号抽选房号)。申购家庭根据选房顺序确定房号后,由区住保办核发《达州市通川区经济适用住房选房确认通知单》。
九、其他
特此公告。
达州市通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1日
通川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他们将周密布置,
在申请条件、申请程序、保障房源、
分配过程、分配结果整个过程
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阳光透明。
来 源:达州之心通川
编 辑:张力丹
主 编:潘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