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选择多多,江南区单间配套12.66万元起拍
编辑:王柳青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受我院委托,广西春生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定于2017年3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时,在南宁市新民路59号太阳广场A座2703室(广西春生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标准拍卖厅)举行拍卖会,对以下标的采用现场与网络同步联合拍卖方式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
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仙湖大道中9号天池山23号楼703号房。建筑面积约87.51㎡房产证号:邕房权证字第02100576号,拍卖参考价:46.057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请注明用途:(2017)南市司拍字第1号的保证金]。
有意竞买者请到广西春生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或登录“联拍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阅资料。竞买人应于2017年3月7日16时前将保证金以转账方式转入我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087889120100330000738;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广西春生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或广西区内其他拍卖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成交后买受人在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向委托法院缴清成交价款,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协拍提成比例:扣除拍卖成本后佣金收入的40%。
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3月3日
公司地址:南宁市新民路59号太阳广场A栋27层2703室
联系电话:0771-2100861、0771-2101618(传真)、18907719505(罗先生)
法院监督电话:0771-5679112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3月1日
兴宁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17年4月6日10:00至2017年4月7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平台网址户名: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进行网络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南宁市兴宁区友爱南路8号金之岛城市广场1C123号商铺,产权证号:邕房权证字第02387838号,建筑面积:567.65 平方米,土地证号:未提供,评估单价:24500元/平方米,商铺(按现状拍卖)。
起拍价:1390.74万元,保证金:8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自行统一看样时间定在2017年4月5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或其他约定方式)。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4月5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7年4月14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建议直接到本院刷卡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南梧大道支行,账号:20007301040001237)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71-2440869
看样咨询: 0771-2440928 林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或微信扫一扫。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青秀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2017)青网拍字第7号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4月13日10时00分到2017年4月14日10时00分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南宁市星光大道13号巨隆大厦C座无单元C1801号房
起拍价:126647.5元,保证金:253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标的物详情:拍品位于南宁市星光大道13号巨隆大厦C座无单元C1801号房,钢混结构,规划用途为住宅,总层数为26层,估价对象所在层数为18层,有效产权建筑面积为30.25平方米。该房屋建筑物于2006年建成。建筑物外墙为涂料,估价对象室内装修状况:入户门为防盗门,室内内墙刮腻子,室内顶棚刮腻子,室内地面为地板砖,铝合金窗,厨卫地面为地板砖、墙面贴瓷砖到顶;水电线安装到位、水电设施使用正常,估价对象通风采光条件较优。水电、燃气、网络、通讯、数字电视等设施安装到位。层高约三米。单间配套,空间布局较优。
权益状况:该房未办理房产证,已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登记申请人为本案被执行人谭文杰;该房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本案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3月17日起至2017年4月7日12时止接受咨询(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或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以竞价方式进行,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二人以上(含二人)参与竞拍,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前五个工作日内至本院司法技术鉴定办公室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4月21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帐号:811300101400003309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广西鑫正[2016]房估字第1572号评估报告。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771-5679660 联系人: 田警官、余警官、小覃
法院监督电话:0771-5679506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19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网(上查询。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拍卖公告
(2017)青网拍字第8号
一、拍卖标的: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19号金湾花城21号楼2单元6层2-602号
起拍价:505752元,保证金:101150元,增价幅度:2000元。
标的物详情:建筑物基本状况:拍品位于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19号金湾花城21号楼2单元6层2-602号,所在建筑物为一栋6层混合结构建筑物,所在层为6层,建筑面积为115.03㎡;规划用途为住宅,现闲置;建筑结构为混合结构 ;南北向 ;平面布置为一梯(步行楼梯)两户,室内为复式,一层:一房二厅一卫二阳台;二层:一房一卫一阳台一露台 ;竣工于2003年,成新率为75 % ;基础配套设施较好,整体保养、维护较好,通风采光较好。
区位状况:所在小区地东至南宁市白沙路学校,南至江南大道,西至亭江路,北至白沙大道,紧邻邕江,地理位置较好;周边分布较多为住宅小区,属于成熟的住宅区,配套设施较齐全,噪音较少,空气质量好,居住环境较好;道路通达度较好,交通条件较好;供水、排水、供电、电讯、消防等基础设施配备完善,公共配套设施较齐全,能较好地满足生活及经营需要。
权益状况:拍品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人为本案被执行人莫伟;已设定抵押登记,第一抵押权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登记时间为2010年2月9日,第二抵押权人为张雪槐,登记时间为2012年3月31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邕广证估字第121634号评估报告。
(2017)青网拍字第9号
一、拍卖标的: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70号莱茵湖畔A组团A4号楼3单元1101号
起拍价:1318792元,保证金:263758元,增价幅度:2000元。
标的物详情:建筑物基本状况:拍品位于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70号莱茵湖畔A组团A4号楼3单元1101号 ,所在建筑物为一栋12层钢混结构建筑物,所在层为11层,建筑面积为215.19㎡;规划用途为住宅,现闲置;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南北朝向;平面布置为二梯(一部箱型电梯、一个步行楼梯)三户,楼中楼,一层:二房二厅一厨二卫二阳台;二层:四房一厅一卫一阳台一露台;三层:一露台;估价对象约建成于2008年,成新率为87%,基础配套设施较好,整体保养、维护较好,通风采光较好。
区位状况:所在小区地东至青环路,南至中房?翡翠园2期,西至中房?翡翠园,北至青林路,紧邻民族大道,地理位置较好;周边分布较多为住宅小区,属于成熟的住宅区,配套设施较齐全,噪音较少,空气质量好,居住环境较好;道路通达度较好,便捷度较高;供水、排水、供电、电讯、消防等基础设施配备完善,公共配套设施较齐全,能较好地满足生活及经营需要。
权益状况:拍品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人为本案被执行人黄兴伟;已设定抵押登记,第一抵押权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登记时间为2013年7月22日,第二抵押权人为案外人南宁市长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时间为2014年5月5日。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3月21日起至2017年4月7日12时止接受咨询(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或自行前往看样。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邕广证估字第121636号评估报告。
(2016)青网拍字第30-1号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3月16日10时至2017年3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2号香榭里花园一期5号楼2单元50705号
起拍价:1884369元,保证金:37.68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标的物详情:被执行人赵博名下位于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2号香榭里花园一期5号楼2单元50705号;拍品位于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2号香榭里花园一期5号楼2单元50705号房,证载建筑面积为265.18㎡;所在建筑物为一幢13层钢混结构的住宅楼,据调查该栋建筑建于2002年,拍品位于第七层,层高约为3米,楼宇外墙局部贴瓷砖、局部刷涂料,供水和排水均采用PVC水管,供水方式为市政自来水直供用户,其中高层部分采用分段水泵加压方式直供用户,排水方式为雨污合流;楼宇安装有1部电梯,由市政电网供电。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3月1日起至2017年3月10日12时止接受咨询(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或自行前往看样。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3月24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帐号:811300101400003309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广西致远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桂)致远房评字(2016)第0707号评估报告。
良庆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位于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十三小区地号为5839号的建设用地及地上在建建筑物(规划建筑面积为732.3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为134.00平方米。土地证号为026065839,宗地地号为5839)。参考价:195万元,保证金25万元。
竞买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账号:2401012200001821;开户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良庆支行),保证金截止日期2017年3月7日17时(以到账为准)。
标的联系电话:0771-5775466、13557866660、13737029139
法院监督电话:0771-4306259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2017年2月22日
上林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7年3月10日上午10时在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21楼C座2140号拍卖厅采用现场与网络同步联合拍卖方式,按现状公开拍卖如下标的:
上林县大丰镇民族路环卫站03幢住宅1单元01室房屋(房产证号200809500,面积105.726㎡),拍卖参考价24万元,保证金2万元。
法院监督电话:0771-5226229
展示时间及地点:公告日起至3月9日在标的物所在地
报名咨询:0771—5383131,18577031855,
拍卖公司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36号青湖中心1809室
广西佳杰得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2日
所有拍卖内容均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