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社行政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行政工作人员。
一、岗位需求及职责
招聘岗位为全媒体总编室行政人员1名。岗位职责及资格条件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规守纪;
5.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大学本科学历,中文专业;
7.有5年以上岗位相关工作经验;
8.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能适应夜班和倒班工作。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流程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请于即日起登录光明日报社公开招聘网站点击“社会招聘”,在线注册、填报简历、提交相关材料。提交简历前请先阅读使用帮助和招聘动态。每人限报1个岗位。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7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将以短信或邮件形式通知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未进入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笔试
同一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考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达到1:5方可开考,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公开招聘网站上公布。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4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主动放弃,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比例低于1:2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线(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4.体检和考察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经研究,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5.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光明日报社公开招聘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报社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国家和报社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过程信息发布请关注光明日报社公开招聘网站招聘动态”栏目。
2.本次招聘不接受其他报名形式。
3.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务必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录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4.本次招聘一律不指定任何复习参考教材和培训机构。
5.光明日报社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五、联系方式
电话:010—67078451 67078269
邮箱:gmrbrsb@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010—67078912 67078218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5号光明日报人事部
邮编:100062
附件:全媒体总编室行政人员岗位信息表
光明日报社人事部
2020年10月27日
来源: 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