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某在曲靖市某商城经营一家家居店。2022年8月,韩某某到赵某某经营的家居店处购买沙发、床架、床垫、床头柜共计11379元。赵某某向韩某某出具《曲靖某商城定/销货合同单》,合同单中明确约定了供货方为家居店,购货方为韩某某。订货当天,韩某某便通过微信支付了赵某某3000元定金,双方约定送货时间为2022年12月。送货时间届满后,韩某某多次给赵某某打电话,赵某某均未接。后商场工作人员告知韩某某,赵某某于2023年1月因病死亡,不可以拉家具。
2023年2月,曲靖某商城对赵某某店内的货物进行盘点处置后,该商城与他人签订租赁合同,赵某某所处家居店场所租赁给他人经营使用。
因所支付的定金无法返还,韩某某于2023年3月向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家居店、曲靖某商城返还其已支付给赵某某的定金3000元。诉讼中,韩某某又申请追加赵某某的父母赵某甲、赵某乙作为被告。
法院查明事实后认为:韩某某到曲靖某商城购买家具,并进入商场内赵某某经营的家居店选购,韩某某与赵某某之间虽然并未签订书面合同,但韩某某在赵某某经营的家居店内选购家具,并向经营者赵某某交付货物定金,韩某某与赵某某之间的家具买卖合同成立。由于家居店的经营者赵某某在合同未完全履行时死亡,致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韩某某与赵某某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因事实不能履行而解除。由于家居店是赵某某个人经营,对于经营期间的债务,应由赵某某负责偿还。赵某某的遗产应由其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定继承,赵某某的女儿付某的监护人已经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法院予以确认。赵某某的父母赵某甲、赵某乙作为赵某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虽电话中提出不愿意继承,但未书面明确作出放弃继承,因此,依法应在继承财产限额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韩某某请求赵某某的继承人赵某甲、赵某乙承担退还货款的请求,具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该主张成立。但赵某甲、赵某乙二人承担的责任以其继承遗产的价值为限。
关于曲靖某商城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除了法定的连带责任外,合同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连带责任。曲靖某商城与赵某某签订《曲靖某商城租赁合同》是有效合同。曲靖某商城不是韩某某与赵某某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但是根据其与赵某某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的约定和赵某某使用的《某商城定/销货合同单》的内容,曲靖某商城对赵某某的经营活动享有一定合同权利和负有一定合同义务。首先,从赵某某与曲靖某商城签订的合同来看,曲靖某商城对家居店在日常经营及销售服务等方面有较强的监督管理职责。其次,曲靖某商城对商户的经营活动进行了管理。再次,曲靖某商城在租赁合同中和销售合同中都有愿意承担商户合同责任的意思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韩某某作为消费者,由于赵某某已经没有继续经营,可以依法请求柜台的出租者承担责任。韩某某请求曲靖某商城承担责任,具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判决:一、被告赵某甲、赵某乙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继承赵某某的遗产实际价值限额范围内返还原告韩某某定金3000元。二、被告曲靖某商城对第一项判决的3000元款项承担连带退还责任。三、驳回原告韩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后,双方当事人未上诉,判决已经生效。
法官评析
一、公司需要对出租商铺的管理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出租商铺给商户并以公司的形象对外经营,是现在较普遍的经营模式。公司在出租商铺时要求商户让顾客向公司的收银台交付购买商品的价款,要求商户按照公司的要求统一销售模式、销售形象。虽然公司是和商户签订租赁合同,并未和顾客订立合同,但是公司对商户的经营活动已经享有一定的权利,公司对商户的管理已经超越了普通的租赁关系,应当对商户的经营行为承担一定的合同义务。
二、消费者有权对商户作出的服务承诺主张权利。顾客购买商品是基于对公司经营的信任,公司与商户已经约定了“先行赔付”和售后服务承担连带责任,当消费者购买商户的产品出现质量或服务问题时,可以要求公司先向其进行赔付。在《某商城定/销货合同单》中购物须知明确也写明:“为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请至商场收银台统一价款,并加盖商场售后服务章”、“一旦买卖双方产生争议,可凭服务单据至曲靖某商场售后服务中心协商解决”。本案中,曲靖某商城不是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但是根据其与赵某某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的约定和赵某某使用的《某商城定/销货合同单》的内容,曲靖某商城对赵某某的经营活动享有一定合同权利和负有一定合同义务。韩某某请求曲靖某商城承担连带退款责任,符合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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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 | 陈 焱
编辑 | 刘世姣
一审 | 李 蓓
二审 | 孔 淆
三审丨周 贤
2024第5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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