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才买两个月,就被雨棚砸了两次,车主声讨折旧费
来源 | 都市现场原创
未经允许 不得转载
两个多月前
江西南昌市民姚先生买了辆面包车
晚上就停在青云谱区
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停车场
没想到两个月间
竟被市场里的雨棚砸了两次
这让他心疼不已
姚先生的车是8月25日买的,用于给朋友的海鲜店送货。他将车停在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里,结果10月20日和11月5日,分别两次都被市场的雨棚给砸了。
姚先生:因为我这个车是周边最高的,所以整个棚子吹起来以后全部倒在我车顶上,重量全部压在我车上,车顶凹陷下去了。
姚先生说,雨棚是市场物业搭建的,用于夜市经营。可一碰上大风天气,活动雨棚就被吹得到处乱跑。姚先生认为,之所以会出现砸伤车的情况,除了天气原因,物业没有将雨棚固定好才是主因。
姚先生:应该是没固定好,搭建起来不到一个礼拜就吹倒了两次。
事后,姚先生找到了负责市场物业管理的南昌悦海众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讨说法。 物业称,搭建夜市雨棚有市里的审批手续,不属于违建。在得知有安全隐患后,他们已经将雨棚拆除。
市场物业工作人员称,在了解到姚先生车辆受损后,他们已经答应赔偿车辆维修费,但对于姚先生提出的折旧费、误工费等要求,他们认为是无理取闹。
南昌悦海众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作人员:我们承认有责任,可以修车,没问题,你就修车修到五万块钱我也认。但是主张折旧费、误工费不合理。
姚先生说,车子买来花了十万多元,他到4S店咨询了一下,维修费大概要2400元,折旧费预估是8000到1万元。
姚先生:因为是新车,要是旧车的话,他说赔修理费就赔修理费。因为我才买两个月,我肯定是心里不舒服。
车辆受损主张折旧费 合理吗?
车被雨棚砸坏了,修车费物业公司愿意出,可姚先生提出赔偿车辆折旧费、误工费等,物业公司认为不合理。对此,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民法典》第1252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
律师 张甜:在本次事例当中,大棚的搭建者物业对于大棚倒塌所造成的财产或者人身损害的话,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律师 张甜:如果说他是运营车辆,比如说的士或者运货的,那么他因此产生的误工费是可以主张的。如果他是一般的上班族,他可以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也可以选择租赁和他被损车车辆相同价位的车代步,这部分交通费也是可以主张的。
姚先生称,这辆车他主要用于给朋友的海鲜店送货。对此,张甜律师称,如果姚先生能够提供运营证等相关证据,证明车辆的用途,则可以主张误工费。
另外,《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律师 张甜:至于折旧费,可以按照市场损失方式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进行计算。如果计算不出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