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再出新政:限购区域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住房不再限购
1、居民家庭和个人(不区分是否为本市户籍,下同),新购买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下同)住房(包括新建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不纳入限购范围;名下已有的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住房,不计入名下已拥有住房套数核算。
2.支持“租一买一”。居民家庭和个人,将名下住房用作租赁住房并按照《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规则》(穗建规字〔2024〕12号)规定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购买住房时相应核减名下住房套数。
3.支持“卖一买一”。居民家庭和个人,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存量房房源信息编码的通知》(穗建房产〔2022〕646号)要求,将名下住房在我市存量房交易系统取得房源信息编码并挂牌计划出售的,购买住房时相应核减名下住房套数。
优化商服类物业限购政策方面,在全市范围内,商服类物业(含已确权登记满2年的)不再限定转让对象,可以转让给法人单位,也可以转让给个人。
此外,将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根据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情况及项目开发企业资质、信用、财务等情况,提出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名单,指导金融机构积极满足合理融资需求。加强工作统筹和信息共享,做好融资保障工作,进一步增强银企互信。
他表示,此次《通知》着力于推进住房供给侧改革,构建“保障+市场”的住房供应新体系,从而实现向房地产新发展模式的渐进和平稳过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