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每年最高额度12000元
安徽宿州风光IC资料图
据微信公众号“苏州发布”3月31日消息,安徽省苏州市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提现政策:允许家长提取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
该文件建议增加租金提取金额。 目前市、区(墉桥区)每年最高限额为12000元,每个县为8000元。 市、区(涌桥区)提高到14400元,县每级提高到12000元。 对无自有住房和租赁住房的提款限额可按规定标准提高20%。 在苏州没有自己住房并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新市民和年轻人,可以每月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房租。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缴纳的年房屋租金总额; 其中,新公民是指未取得苏州户籍或取得苏州户籍不满3年的储户,青少年是指40岁(含)以下的储户。
同时,允许现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 支持城市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自家、配偶、父母家加装电梯等改造。
子女购房资金不足的,允许家长自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暂定实施一年,个人贷款利率高于85%时停止此项业务) %)。
贷款政策:放宽二手房贷款年龄限制
文件显示,苏州市将二手房贷款年龄限制由20年放宽至30年。
继续执行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职工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一方最高贷款限额为45万元,配偶双方最高贷款限额为65万元。
继续落实“组合贷款”政策。 即允许同一房产作为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抵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