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缴存人公积金贷款最高100万元,房贷利率最低降至3.7%,7月1日起扬州施行最新楼市政策
6月25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扬州市获悉,7月1日起,该市正式实施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施行期1年,实施范围覆盖市区。《通知》共8条措施,对市区过往部分政策进行了延续和优化,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切实满足群众合理住房需求,进一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继续放宽条件,鼓励购买新房和二手房
该负责人介绍,《通知》还提出,“推广二手房按揭贷款‘带押过户’模式。”去年底,市区开始实施二手房“带抵押过户”业务。今年更大力度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为市民买卖“二手房”提供更多便利。此前,卖方如果计划出售房屋,必须在结清购房贷款,并将不动产解除抵押后,才可进行交易。此过程中存在两大难点,卖方需先自行筹钱归还贷款,如资金周转困难,直接影响售房。此外,买卖双方必须分次在交易、登记机构和银行之间多次往返,手续繁琐。“带抵押过户”交易备案业务解决了难题,在保证交易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无需筹集资金还清银行贷款,即可办理房产交易过户。
继续执行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继续调整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土地招拍挂增加银行保函,延长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时限
通知提出:“在土地招拍挂活动中增加银行保函(见索即付型)作为竞买人参加土地竞买的履约保证方式,继续延长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时限至6个月。”据介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降低企业竞买土地过程中的资金成本,该市在土地招拍挂活动中增加银行保函(见索即付型)作为竞买人参加土地竞买的履约保证方式,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通知提出:“继续延长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时限至6个月。”据介绍,2022年5月,该市明确,“首期50%出让金于一个月内缴清,90日内缴至75%,180日内全部缴清,不计利息。”该优惠政策继续实行,将原来一般3个月缴清出让金的规定延长至6个月缴清,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压力。
继续执行现行预售监管资金助企纾困,继续加大合理住房需求支持力度
通知提出:“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最长可延至办理首批销售许可时补足。继续执行现行预售监管资金助企纾困政策。”据了解,为缓解企业资金压力,2022年6月,该市规定,企业根据信用**可申请提前释放部分监管资金专项用于项目工程建设。同时,明确了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最长可延至办理首批销售许可时补足。这些惠企政策将继续执行一年。
通知提出:“继续开展保函置换预售资金业务。”据悉,扬州在全省率先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企业凭银行出具的符合监管规定的现金保函,替代同等额度的监管资金。该市将结合市区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继续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
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为购房前期资金,扬州房贷利率最低降至3.7%
《通知》提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市区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后,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购房前期资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全市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政策作优化补充。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后,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购房前期资金。购房职工与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并以自有资金支付一定购房款后,开发企业办理购房合同网签备案。职工再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购房提取公积金,用于补充支付首付款或前期购房款。职工办理购房提取不影响其申请公积金贷款。后期,公积金中心联合住建部门对房屋撤销备案情况进行联合监管;对购房人申请撤销备案的,如已办理公积金购房提取的,应将公积金提取资金全额退回至个人公积金账户。
记者采访了解到,扬州不少银行房贷利率已下调。“我们已经接到总行通知,现在新签的房贷将参照新的5年期以上LPR报价执行,同时首套房利率的下限也调整至3.7%,符合条件的首套房客户可按照3.7%的优惠利率执行。”市区一家国有银行房贷部负责人介绍,按照100万商业贷款30年计算,可少付利息约2万元。通讯员 扬住建 伊然 世春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陈咏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