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吸顶灯698.5元?有这么贵吗?
去年年底,办理一个项目结算审计,该项目是一个室内装饰的电气安装工程,工程不大,建筑面积大概3000多㎡,施工内容有电线电缆、照明灯具、开关插座、桥架及配电箱等。
拿到该项目资料后,初步查看,看到照明灯具清单内有一个吸顶灯项目,单价698.5元/套,吓了我一跳,赶紧仔细一看项目特征是150瓦的吸顶灯。此刻,我非常好奇一个吸顶灯150瓦698.5元/套,这是什么灯?有这么大瓦数的吸顶灯吗?装在哪里的?
通过查看设计图纸,发现设计图纸明确的吸顶灯是32瓦;再查看现场,看见施工现场是有吸顶灯,已经安装完成,高高的悬挂在约5m高多的天花板上,看不清具体功能参数,打开开关一看,点亮了,但也没有看见特别亮,难道150瓦的效果,需要晚上打开灯才能看到吗?晚上,岂不是要加班?不急,这问题可能没有那么复杂,先问问乙方造价人员再说吧。
乙方造价人员来了,我和他一起再次去了施工现场,我问他:“你们装的这个吸顶灯是多少瓦数的?”
他可能没有想到我会问这个问题,只好说:“我是做预结算又不管采购和施工,可能和施工图纸一致吧”。
我打开灯开关:“一致?图纸设计的是32瓦的,这效果像32瓦的吗?”
他看了下说:“我也搞不清,我马上问下我们项目经理。”
动作还是很快,就在原地电话联系,几分钟后就有了结果,我就喜欢这样的做事风格不拖泥带水,他说:“项目经理刚刚发来材料采购单,这个吸顶灯是17瓦的,你看。”
我看了他手机上的材料单,但没有看见材料单价,确实显示17瓦的灯,我对他说:“这才和现在看到的效果差不多,那你们这个17瓦的吸顶灯要698.5元/套?”
他可能早就忘了预算的清单单价了,懵逼的笑了一下:“是合同单价吧,当时投标太急了,没有想那么多,随便写了单价,想到只要不亏就可以了。”
我笑着说:“你这个单价还会亏?你们这是奥迪产的,买灯送奥迪吧。”
他笑而不语。
我认真的说:“虽然合同是固定总价,交钥匙工程,但是你们施工擅自修改了设计,降低了灯具功能参数,影响了展示效果。按合同约定非甲方原因,乙方擅自修改设计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我会向领导进行汇报,然后再进行处理。”
后来,经请示领导批示:按实际功能参数的市场价重新组件处理。17瓦的吸顶灯全费用单价大约是这样:
1、直接费
①人工费 :17.5元/套;
② 材料费:33.5元/套;(含项目特征中所有材料);
直接费小计:51.0元/套。
2、管理费按直接费的6%:3.06元/套。
3、利润按直接费的5%:2.7元/套。
4、税费按直接费、管理费、利润和的3%:1.7元/套。
5、全费用成本单价合计约58.47元/套。
这个单价相比原合同清单价是打“骨折”了,但是合同单价本来就离谱的暴利,明显不对。最后,乙方还是同意了,毕竟工程量不多,事实又是清楚明了。
一般投标报价可以采用不平衡报价技巧,但若施工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修改设计、且单价又很明显错误,在这个工程技术已非常透明的时代,这个技巧可能有些行不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