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家庭公积金最高贷款额提至70万元,再次购房首付最低20%
针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采取了5项措施。一是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对于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家庭,只要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提升至70万元。而单身缴存人的最高贷款额度则从35万元提高至50万元。
二是维持最低首付比例不变。无论是首次购买还是再次购房,缴存人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20%。
三是放宽公积金贷款年龄限制。对于个人信用良好且具备偿还能力的贷款人,我们将适当延长贷款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龄后的5年内,但最长贷款年限不超过30年。
四是外地缴存人员可申请贷款。当前政策下,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者无需为我市户口。无论是本地缴存职工还是外地缴存职工,只要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房,均可享受公积金贷款服务。
五是灵活就业人员可申请贷款。在我市按规定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在我市辖区内购买家庭(本人及配偶)的首套或第二套住房时,若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也可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
在提取方面,措施也包括了四方面内容。一是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为了减轻缴存人家庭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的资金压力,我们与市住建局合作推出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业务。在缴存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和相关承诺书后,即可提取家庭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此举显著减轻了购房者在购房初期的经济负担。该政策将在2024年3月份实施。
三是持续运行“一人购房全家帮”政策。在我市,缴存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其配偶可以同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时本人账户内余额不足时,还可以同时提取购房人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四是公积金账户余额还可用于偿还贷款。贷款人本人及配偶可随时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对于购买住房并申请商业贷款的,还可进行还贷提取,每年可提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