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贷利率还超过24%,真的好么?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周炎炎 上海报道
消费金融业务正在经历一场“苦寒”。
在经济弱复苏的大形势下,线上获客正在边际效用递减,获客成本居高不下;不良开始攀升,不断侵蚀利润;当前消费金融产品在人群中的渗透率已经较高,处于饱和状态,存量市场行业竞争加剧。有从事消费金融行业的人士对记者表示,在当下有些公司不得不考虑一个关乎生死存亡的问题:是否要继续信用下沉,拓展下沉市场,或许利润更高但风险依然可控的次优客群依然存在一定增量空间,能够弥补当前营运成本过高、不良攀升造成的利润损失。
从贷款利率的角度而言,鉴于目前从事消费金融业务的银行零售贷款、信用卡、消费金融公司和大多数互联网渠道贷款都在年化24%利率以下的范围内拓客,上述提到的问题几乎指的就是,还能否做年化24%以上的个人贷款?
仍有机构做利率24%以上贷款
不要吃惊,经过监管的三令五申之后,确实依旧有市场参与者提供年化利率24%以上的贷款给金融消费者。
记者从多位从业人员处了解到,目前持牌金融机构基本利率控制在24%以下,其中银行零售部门利率定价在2%-10%之间(2%左右的一般是一些新客优惠等促销政策,有客群限制);信用卡客群定价范围是10%-18.25%之间;消费金融公司的定价范围在16-24%之间,很多家的定价范围显示23.99%或23.88%这两个数据,其实也就是卡在24%以下。
也有一家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对记者坦言,现在已经基本不做20%-24%的客群,该公司已经进行了客户上移策略的调整,调整后主要做利率14%-20%的客群,虽然客群范围缩窄,但是由于所在的银行集团获客协同效应较好,贷款余额没有出现迅速收缩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多地监管部门向辖内金融机构进行窗口指导,要求将个人贷款产品年利率降至24%以内。
一般而言,很多助贷公司也有小贷牌照或者融资担保牌照,发放贷款利率应该参照上述24%的规定,但是实际情况中,也有助贷平台存在少量年化利率在24%-36%之间的产品,或者用“会员费”等包装费率,实际上综合贷款利率超过24%甚至36%的产品。
“一般来说,大的流量平台、大型互联网公司旗下贷款平台是不怎么会有这么高的利率的,比如抖音、京东、度小满这些平台,但一些‘腰部’公司会有一些24%-36%的贷款产品,他们在官网上并没有明示这些产品的利率,或者即便明示了一个24%以下的贷款利率,但想要贷款必须额外充值,比如办理平台会员这种形式,收取几百元的金额。如果加上这些费用,实际贷款利率是高于24%的。”一位消费金融业内人士对记者指出。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法《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以司法解释方式明确规定了民间借贷的内涵,更对借贷利率划定了“两线三区”,这基本奠定了行业对于利率红线的认知。在该规定下,年化利率24%以内受法律保护、24%-36%可以自愿协商,不受法律保护;36%以上属于高利贷,债务人可以要求返还。
后来,2020年8月20日,最高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告《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修订稿正式发布其中最核心的条款是将原先的24%法律保护条款修改为“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CFETS发布的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以当时LPR利率3.85%的4 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仅为15.4%。
难以抑制的信用下沉冲动
为什么即便监管三令五申调整个人贷款产品利率,仍有机构冒着合规风险操作高息贷款?更高的利率意味着更高的风险,在经济弱复苏的环境下,有些客群断贷风险也提升得很快,从而推高坏账率。那为何这些机构有足够的信心“逆天改命”?
主要还是行业内卷和利润驱动。
从行业角度来看,行业竞争已经进入“红海”阶段。
波士顿咨询今年12月发布报告预测,疫情之后,消费金融仍然维持增长,但高增长的黄金时代已经宣告结束,未来五年市场增速预计在7%左右。在目标客群方面,随着中国总人口负增长和老龄化加剧,目标客群总数基本见顶,未来甚至会轻微下降,但客群结构将保持相对稳定;在产品渗透率方面,随着消费金融多年的高速扩张,消费金融整体目标人群(约等于总就业人口)中渗透率已经接近50%。
一位消费金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消金客户其实并没有什么品牌忠诚度,对价格较为敏感,产品利率其实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营销是否能成功。”这又迫使机构在争抢客户的时候提供更低的利率,从而才能打赢价格战。
因此会有机构“铤而走险”,换了个赛道,不去争抢这些“优质客群”,转向三四线城市、无稳定收入、无资产累积、风险更高的客群,这些客户中有一部分其实平时得到金融机构的关注较少,贷款价格也高于24%。
从利润的情况来看,显然这部分客群如果发放贷款之后能顺利收回,对贷款机构而言获利更加丰厚。
存在就是合理吗?
资产端获客乏力,不少原本做24%以内贷款的助贷公司开始考虑,是否要学习一些腰部以下同行,下沉信用,做一些24%-36%的贷款。不得不说,市场上开始出现了一些“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但利率24%以上的贷款,是否“存在即合理”?多位行业观察人士并不这么认为。
除了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局之外,目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从以往分散在一行两会,变成了由金融监管总局来统筹,牵头建立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和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牵头建立统一的金融消费者投诉举报流程和标准体系。金融监管总局、央行、证监会按分工落实或督促相关机构落实投诉举报处理主体责任,依法查处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说,构筑了一个“无死角”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
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游离在监管规则之外的高息贷款,很可能在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局的监督范围之内。而金融消费者遭遇助贷公司的高息贷款,也可以通过金融监管总局来获取保护,追回高息部分,并依法查处涉事金融机构。
此外,从一些多家消费金融公司起诉借款人还款的民事案件在各地方法院的审理情况来看,一般年化利率超过24%,消金公司方面就无法获得法院的支持。
在行业监管趋严之外,信用下沉也不利于机构本身的长远发展。
此外,目前贷款领域依旧活跃着“反催联盟”等黑灰产,有些客户一旦还不上贷款,可能会有黑灰产向其抛出“橄榄枝”,阻挠贷款机构收回贷款,或疲于应对投诉。一位助贷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一般来说,投诉的内容主要围绕其贷款利率是否合规,贷款机构应当从源头防范,切忌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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