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4-6章
4 一般路基施工
4.1 一般规定
4.1.1 路基施工应做好施工期临时排水总体规划和建设,临时排水设施应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综合考虑,并与工程影响范围内的自然排水系统相协调。
4.1.2 路基填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含草皮、生活垃圾、树根、腐殖质的土严禁作为填料。
⊥1413⊥ 泥炭、淤泥、冻土、强膨胀土、有机质土及易溶盐超过允许含量的土,不得直接用于填筑路基;确需使用时,必须采取技术措施进行处理,经检验滿足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14<img 13⊥ 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数大于26、含水量不适宜直接压实的细粒土,不得直接作为路堤填料;需要使用时,必须采取技术措施进行处理,经检验滿足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4 粉质土不宜直接填筑于路床,不得直接填筑于冰冻地区的路床及浸水部分的路堤。
5 填料强度和粒径,应符合表4.1.2的规定。
表4.1.2 路基填料最小强度和最大粒径要求
4.2 路堤施工
4.2.1 施工取土
1 路基填方取土,应根据设计要求,结合路基排水和当地土地规划、环境保护要求进行,不得任意挖取。
2 施工取土应不占或少占良田,尽量利用荒坡、荒地,取土深度应结合地下水等因素考虑,利于复耕。原地面耕植土应先集中存放,以利再用。
3 自行选定取土方案时,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1)地面横向坡度陡于1:10时,取土坑应设在路堤上侧。
2)桥头两侧不宜设置取土坑。
3)取土坑与路基之间的距离,应满足路基边坡稳定的要求。取土坑与路基坡脚之间的护坡道应平整密实,表面设1%~2%向外倾斜的横坡。
4)取土坑兼作排水沟时,其底面宜高出附近水域的常水位或与永久排水系统及桥涵出水口的标高相适应,纵坡不宜小于0.2%,平坦地段不宜小于0.1%。
5)线外取土坑等与排水沟、鱼塘、水库等蓄水(排洪)设施连接时,应采取防冲刷、防污染的措施。
⊥1413⊥ 对取土造成的裸露面,应采取整治或防护措施。
4.2.2 土质路堤
1 地基表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路堤基底的压实度应不小于90%;三、四级公路应不小于85%。路基填土高度小于路面和路床总厚度时,基底应按设计要求处理。
2)原地面坑、洞、穴等,应在清除沉积物后,用合格填料分层回填分层压实,压实度符合4.2.2条第⊥1413⊥款第⊥1413⊥项的规定。
3)泉眼或露头地下水,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有效导排措施后方可填筑路堤。
4)地基为耕地、土质松散、水稻田、湖塘、软土、高液限土等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局部软弹的部分也应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5)地下水位较高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
6)陡坡地段、土石混合地基、填挖界面、高填方地基等都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
2 路堤填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性质不同的填料,应水平分层、分段填筑,分层压实。同一水平层路基的全宽应采用同一种填料,不得混合填筑。每种填料的填筑层压实后的连续厚度不宜小于500mm。填筑路床顶最后一层时,压实后的厚度应不小于100mm。
2)对潮湿或冻融敏感性小的填料应填筑在路基上层。强度较小的填料应填筑在下层。在有地下水的路段或临水路基范围内,宜填筑透水性好的填料。
3)在透水性不好的压实层上填筑透水性较好的填料前,应在其表面设2~4%的双向横坡,并采取相应的防水措施。不得在由透水性较好的填料所填筑的路堤边坡上覆盖透水性不好的填料。
4)每种填料的松铺厚度应通过试验确定。
5)每一填筑层压实后的宽度不得小于设计宽度。
6)路堤填筑时,应从最低处起分层填筑,逐层压实;当原地面纵坡大于12%或横坡陡于1:5时,应按设计要求挖台阶,或设置坡度向内并大于4%、宽度大于2m的台阶。
7)填方分几个作业段施工时,接头部位如不能交替填筑,则先填路段,应按1:1坡度分层留台阶;如能交替填筑,则应分层相互交替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2m。
3 选择施工机械,应考虑工程特点、土石种类及数量、地形、填挖高度、运距、气候条件、工期等因素,经济合理地确定。填方压实应配备专用碾压机具。
⊥1413⊥ 土质路基压实度应符合表4.2.2-1的规定
表 4.2.2-1 土质路基压实度标准
⊥14
13⊥ 压实度检测应符合以下规定
1)用灌砂法、灌水(水袋)法检测压实度时,取土样的底面位置为每一压实层底部;用环刀法试验时,环刀中部处于压实层厚的1/2深度;用核子仪试验时,应根据其类型,按说明书要求办理。
2)施工过程中,每一压实层均应检验压实度,检测频率为每1000m2至少检验2点,不足1000 m2时检验2点,必要时可根据需要增加检验点。
6 路堤填筑至设计标高并整修完成后,其施工质量应符合表4.2.2-2的规定。
表4.2.2-2 土质路堤施工质量标准
4.2.3 填石路堤
1 填料应符合以下规定
1)膨胀岩石、易溶性岩石不宜直接用于路堤填筑,强风化石料、崩解性岩石和盐化岩石不得直接用于路堤填筑。
2) 路堤填料粒径应不大于500mm,并不宜超过层厚的2/3,不均匀系数宜为15~20。路床底面以下400mm范围内,填料粒径应小于150mm。
3)路床填料粒径应小于100mm。
2 基底处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1)除滿足4.2.2条第⊥1413⊥款的规定外,承载力应滿足设计要求。
2)在非岩石地基上,填筑填石路堤前,应按设计要求设过渡层。
3 填筑应符合以下规定
1)路堤施工前,应先修筑试验路段,确定满足表4.2.3-1中孔隙率标准的松铺厚度、压实机械型号及组合、压实速度及压实遍数、沉降差等参数。
2)路床施工前,应先修筑试验路段,确定能达到最大压实干密度的松铺厚度、压实机械型号及组合、压实速度及压实遍数、沉降差等参数。
3)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的填石路堤应分层填筑压实。二级以下砂石路面公路在陡峻山坡地段施工特别困难时,可采用倾填的方式将石料填筑于路堤下部,但在路床底面以下不小于1.0m范围内仍应分层填筑压实。
4)岩性相差较大的填料应分层或分段填筑。严禁将软质石料与硬质石料混合使用。
5)中硬、硬质石料填筑路堤时,应进行边坡码砌,码砌边坡的石料强度、尺寸及码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边坡码砌与路基填筑宜基本同步进行。
6)压实机械宜选用自重不小于18t的振动压路机。
7)在填石路堤顶面与细粒土填土层之间应按设计要求设过渡层。
4 填石路堤施工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上下路堤的压实质量标准见表4.2.3-1。
表4.2.3-1 填石路堤上、下路堤压实质量标准
2)填石路堤施工过程中的每一压实层,可用试验路段确定的工艺流程和工艺参数,控制压实过程;用试验路段确定的沉降差指标检测压实质量。
3)填石路堤填筑至设计标高并整修完成后,其施工质量应符合表4.2.3-2的规定。
表4.2.3-2 填石路堤施工质量标准
4)填石路堤成型后的外观质量标准:路堤表面无明显孔洞。大粒径石料不松动,铁锹挖动困难。边坡码砌紧贴、密实,无明显孔洞、松动,砌块间承接面向内倾斜,坡面平顺。
4.2.4土石路堤
1 填料应符合以下规定
1)膨胀岩石、易溶性岩石等不宜直接用于路堤填筑,崩解性岩石和盐化岩石等不得直接用于路堤填筑。
2)天然土石混合填料中,中硬、硬质石料的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压实层厚的2/3;石料为强风化石料或软质石料时,其CBR值应符合表4.1.2的规定,石料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压实层厚。
2 基底处理应满足4.2.2条第⊥1413⊥款的规定。在陡、斜坡地段,土石路堤靠山一侧应按设计要求,做好排水和防渗处理。
3 填筑应符合以下规定
1)压实机械宜选用自重不小于18吨的振动压路机。
2)施工前,应根据土石混合材料的类别分别进行试验路段施工,确定能达到最大压实干密度的松铺厚度、压实机械型号及组合、压实速度及压实遍数、沉降差等参数。
3)土石路堤不得倾填,应分层填筑压实。
4)碾压前应使大粒径石料均匀分散在填料中,石料间孔隙应填充小粒径石料、土和石渣。
5)压实后透水性差异大的土石混合材料,应分层或分段填筑,不宜纵向分幅填筑;如确需纵向分幅填筑,应将压实后渗水良好的土石混合材料填筑于路堤两侧。
6)土石混合材料来自不同料场,其岩性或土石比例相差较大时,宜分层或分段填筑。
7)填料由土石混合材料变化为其它填料时,土石混合材料最后一层的压实厚度应小于300mm,该层填料最大粒径宜小于150mm,压实后,该层表面应无孔洞。
8)中硬、硬质石料的土石路堤,应进行边坡码砌,码砌边坡的石料强度、尺寸及码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边坡码砌与路堤填筑宜基本同步进行。软质石料土石路堤的边坡按土质路堤边坡处理。
⊥1413⊥ 中硬、硬质石料土石路堤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施工过程中的每一压实层,可用试验路段确定的工艺流程和工艺参数,控制压实过程;用试验路段确定的沉降差指标,检测压实质量。
2)路基成型后质量应符合表4.2.3-2的规定。
5 软质石料填筑的土石路堤,应符合4.2.2条的规定。
⊥14<br 13⊥土石路堤的外观质量标准:路基表面无明显孔洞;大粒径填石无松动,铁锹挖动困难;中硬、硬质石料土石路基边坡码砌紧贴、密实,无明显孔洞、松动,砌块间承接面应向内倾斜,坡面平顺。
4.2.5 高填方路堤
⊥1413⊥ 高填方路堤填料宜优先采用强度高、水稳性好的材料,或采用轻质材料。受水淹、浸的部分,应采用水稳性和透水性均好的材料。
⊥1413⊥ 基底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底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特殊地段或承载力不足的地基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
2)覆盖层较浅的岩石地基,宜清除覆盖层。
⊥14<img 13⊥高填方路堤填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中应按设计要求预留路堤高度与宽度,并进行动态监控。
2)施工过程中宜进行沉降观测,按照设计要求控制填筑速率。
3)高填方路堤宜优先安排施工。
4.2.6 桥、涵及结构物的回填
⊥1413⊥ 填料宜采用透水性材料、轻质材料、无机结合料等,非透水性材料不得直接用于回填。
2 基坑回填必须在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基坑回填应分层填筑、分层压实,分层厚度宜为100~200mm。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采用小型夯实机具时,基坑回填的分层压(夯)实厚度不宜大于150mm,并应压(夯)实到设计要求的压实度。
3 台背及与路堤间的回填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1)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应按设计做好过渡段,过渡段路堤压实度应不小于96%,并应按设计做好纵向和横向防排水系统。
2)二级以下公路的路堤与回填的连结部,应按设计要求预留台阶。
3)台背回填部分的路床宜与路堤路床同步填筑。
4)桥台背和锥坡的回填施工宜同步进行,一次填足并保证压实整修后能达到设计宽度要求。
⊥1413⊥ 涵洞回填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1)洞身两侧,应对称分层回填压实,填料粒径宜小于150mm。
2)两侧及顶面填土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压实过程对涵洞产生不利后果。
4.2.7 半填半挖路基、路堤与路堑过渡段
⊥1413⊥ 基底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从填方坡脚起向上设置向内侧倾斜的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2m,在挖方一侧,台阶应与每个行车道宽度一致、位置重合。
2)石质山坡,应清除原地面松散风化层,按设计开凿台阶。
3)孤石、石笋应清除。
4)纵向填挖结合段,应合理设置台阶。
5)有地下水或地面水汇流的路段,应采用合理措施导排水流。
⊥1413⊥ 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路基应从最低标高处的台阶开始分层填筑,分层压实。
2)填筑时,应严格处理横向、纵向、原地面等结合界面,确保路基的整体性。
3)路基填筑过程中,应及时清理设计边坡外的松土、弃土。
4)高度小于800mm 的路堤、零填及挖方路床的加固换填宜选用水稳性较好的材料。
4.3 挖方路基施工
4.3.1 土方工程
⊥1413⊥开挖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作为路基填料的土方,应分类开挖分类使用。非适用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或作为弃方按4.3.4条的规定处理。
2)土方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掏底开挖。
3)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证边坡稳定。开挖至边坡线前,应预留一定宽度,预留的宽度应保证刷坡过程中设计边坡线外的土层不受到扰动。
4)路基开挖中,基于实际情况,如需修改设计边坡坡度、截水沟和边沟的位置及尺寸时,应及时按规定报批。边坡上稳定的孤石应保留。
5)开挖至零填、路堑路床部分后,应尽快进行路床施工;如不能及时进行,宜在设计路床顶标高以上预留至少300mm厚的保护层。
6)应采取临时排水措施,确保施工作业面不积水。
7)挖方路基路床顶面终止标高,应考虑因压实而产生的下沉量,其值通过试验确定。
⊥1413⊥ 边沟与截水沟应从下游向上游开挖。截水沟通过地面坑凹处时,应将凹处填平夯实。边沟及截水沟开挖后,应及时进行防渗处理,不得渗漏、积水和冲刷边坡及路基。
⊥14<img 13⊥ 挖方路基施工遇到地下水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1)应采取排导措施,将水引入路基排水系统。不得随意堵塞泉眼。
2)路床土含水量高或为含水层时,应采取设置渗沟、换填、改良土质、土工织物等处理措施,路床填料除应符合表4.1.2的规定外,还应具有良好的透水性能。
⊥1413⊥ 土质路基开挖应根据地面坡度、开挖断面、纵向长度及出土方向等因素,结合土方调配,选用安全、经济的开挖方案。
4.3.2 石方工程
1 石方开挖应根据岩石的类别、风化程度、岩层产状、岩体断裂构造、施工环境等因素确定开挖方案。
2 深挖路基施工,应逐级开挖,逐级按设计要求进行防护。
3 爆破作业必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爆破施工组织设计应按相关规定报批。
4 石方开挖严禁采用峒式爆破,近边坡部分宜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
5 爆破法开挖石方,应先查明空中缆线、地下管线的位置、开挖边界线外可能受爆破影响的建筑物结构类型、居民居住情况等,然后制定详细的爆破技术安全方案。
⊥14<br 13⊥ 爆破开挖石方宜按以下程序进行:爆破影响调查与评估→爆破施工组织设计→培训考核、技术交底→主管部门批准→清理爆破区施工现场的危石等→炮眼钻孔作业→**检查测试→炮孔检查合格→装炸药及安装引爆器材→布设安全警戒岗→堵塞炮孔→撤离施爆警戒区和飞石、震动影响区的人、畜等→爆破作业信号发布及作业→清除盲炮→解除警戒→测定、检查爆破效果(包括飞石、地震波及对施爆区内构造物的损伤、损失等)。
⊥1413⊥ 边坡整修及检验
1)挖方边坡应从开挖面往下分段整修,每下挖2~3m,宜对新开挖边坡刷坡,同时清除危石及松动石块。
2)石质边坡不宜超挖。
3)石质边坡质量要求:边坡上无松石、危石。
⊥1413⊥ 路床清理及验收
1)欠挖部分必须凿除。超挖部分应采用无机结合料稳定碎石或级配碎石填平碾压密实,严禁用细粒土找平。
2)石质路床底面有地下水时,可设置渗沟进行排导,渗沟宽度不宜小于100mm,横坡不宜小于0.6%。渗沟应用坚硬碎石回填。
3)石质路床的边沟应与路床同步施工。
4.3.3 深挖路基
⊥1413⊥ 施工前应理解设计的边坡防护方案,并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获批准后实施。
⊥1413⊥ 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开挖情况随时进行地质核查,并对边坡稳定性进行监测。如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应会同设计单位等进行处理。
⊥14<img 13⊥ 应根据地形特征设置边坡控制点。
4.3.4 弃方
⊥1413⊥ 施工前,应对设计提供的弃土方案进行现场核对,若有疑问,应及时处理。
⊥1413⊥ 弃土不得占用耕地。
⊥14<img 13⊥ 沿河弃土不得影响排洪、通航,不得加剧河岸冲刷。不得向水库、湖泊、岩溶漏斗及暗河口处弃土。禁止在贴近桥墩台、涵洞口处弃土。
⊥1413⊥ 沿线弃土堆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弃土应相对集中堆放,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严禁随意处理。
2)弃土堆的几何尺寸、压实程度、位置应保证路基边坡和弃土堆自身的稳定。弃土堆的边坡不陡于1:1.5,顶面向外设不小于2% 的横坡,其内侧高度不宜大于3m。
3)在地面横坡陡于1:5的路段,不得在高于路堑边坡顶的山坡上方设弃土堆。
4)在山坡上侧的弃土堆,应连续而不间断,并在弃土堆上侧设置截水沟。山坡下侧的弃土堆,应每隔50~100m设宽度不小于1m的缺口排水,排水主流方向不得对地面结构物及农田等造成不利影响,必要时可设人工沟渠导引排水。弃土堆坡脚应进行防护和加固。
⊥14
13⊥ 弃土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压实。
⊥14<br 13⊥ 应按设计要求及时完成弃土场的防护、排水工程。
4.4 轻质填料路堤施工
4.4.1 粉煤灰路堤
⊥1413⊥ 用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路堤的粉煤灰,烧失量宜小于20%;烧失量超过标准的粉煤灰应作对比试验,分析论证后采用。
⊥1413⊥ 粉煤灰的粒径,宜在0.001~1.18mm之间,小于0.075mm的颗粒含量宜大于45%。粉煤灰中不得含团块、腐殖质及其它杂质。
3 包边土和顶面封层的填料,宜采用塑性指数不小于12的粘性土。隔离层和土质护坡中的盲沟所用砂砾料、矿渣料等,最大粒径应小于75mm,4.75mm以下细料含量小于50%,含泥量小于5%。
4 施工前应铺筑试验路段。
5 储运粉煤灰应符合下列规定
1)调节粉煤灰含水量宜在储灰场或灰池中进行。
2)粉煤灰运输、装卸、堆放,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流失与污染环境。
3)储灰场地应排水通畅,地面应硬化。大的储灰场宜设置雨水沉淀池。堆场应安装洒水设备,防止干灰飞扬。
⊥14<br 13⊥ 粉煤灰路堤填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温度在0℃以上方可施工,并避开大风季节。
2)颗粒组成、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量有显著差别的灰源应分别堆放,分段填筑。
3)按设计要求铺筑隔离层,隔离层界面的路拱横坡应与路堤同坡。
4)粉煤灰路堤应采用水平分层填筑施工。当分成不同作业段填筑时,先填地段应分层预留台阶,每个压实层应相互重叠搭接,搭接长度宜大于1.5m,相邻作业段接头范围内的压实度应达到规定要求。
5)土质包边土应与粉煤灰填筑同步进行。土质护坡铺筑宽度应保证削坡后的净宽满足设计要求,同时应按设计要求,做好土质护坡的排水盲沟,底层盲沟标高应避免地表水倒灌。
6)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洒水,防止干灰飞扬。
7)粉煤灰摊铺后必须及时碾压,做到当天摊铺、当天碾压完毕。
8)粉煤灰路堤的压实应遵循先轻后重、先低后高的原则。
9)铺筑上层时,宜采取洒水润湿、控制卸料车行驶路线、速度、调头、急刹车等措施,防止压实层松散。
10)暂时不能及时铺筑上层粉煤灰,除特殊情况外,禁止车辆通行,并洒水润湿,防止表面干燥松散。施工间隔较长时,应在路堤顶面覆盖适当厚度的封闭土层,并压实,横坡宜稍大于路拱。
11)当铺筑至粉煤灰路堤顶层时,宜及时按设计要求做封闭层。
12)应按设计要求做好粉煤灰与混凝土结构、金属结构物等接触界面的防护。
⊥1413⊥ 粉煤灰路堤压实度应符合表4.4.1的规定。
表 4.4.1 粉煤灰路堤压实度标准
4.4.2 EPS路堤
⊥1413⊥ EPS块体在工地堆放时,应采取防火、防风、防雨水滞留、防有机溶剂及石油类油剂的侵蚀等保护措施,采取措施避免强阳光直接照射。
2 垫层应厚度均匀、密实,垫层宽度宜超过路基边缘0.5~1m。
⊥14<img 13⊥ EPS块体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非标准尺寸EPS块体宜在生产车间加工。现场加工时,宜用电热丝进行切割。
2)施工基面必须保持干燥。EPS块体应逐层错缝铺设。允许偏差范围之内的缝隙或高差,可用砂或无收缩水泥砂浆找平。
3)严禁重型机械直接在EPS块体上行驶。
4)与其他填料路堤或旧路基的接头处,EPS块体应呈台阶铺设。
5)最底层块体与垫层之间、同一层块体侧面联结、不同层的块体之间的联结应牢固,联结件应进行防锈处理。
6)EPS块体顶面的钢筋混凝土薄板、土工膜或土工织物等,应覆盖全部EPS块体,并向土质护坡延伸0.5~1.0m。
7)EPS路堤两边的土质护坡,坡面法向厚度应不小于0.25m,分层碾压夯实,防渗土工膜宜分级回包。
⊥1413⊥ EPS路堤质量应符合表4.4.2的规定。
表4.4.2 EPS路堤质量标准
4.5 路基拓宽改建施工
4.5.1路堤拓宽施工
1 应按设计拆除老路路缘石、旧路肩、边坡防护、边沟及原有构造物的翼墙或护墙等。
2 施工前应截断流向拓宽作业区的水源,开挖临时排水沟,保证施工期间排水通畅。
3 拓宽部分路堤的地基处理应按设计和本规范有关条款处理。
4 老路堤与新路堤交界的坡面挖除清理的法向厚度不宜小于0.3m,然后从老路堤坡脚向上按设计要求挖设台阶;老路堤高度小于2m时,老路堤坡面处理后,可直接填筑新路堤。严禁将边坡清挖物作为新路堤填料。
5 拓宽部分的路堤采用非透水性填料时,应在地基表面按设计铺设垫层,垫层材料一般为砂砾或碎石,含泥量不大于5%。
6 拓宽路堤的填料宜选用与老路堤相同的填料,或者选用水稳性较好的砂砾、碎石等填料。
4.5.2 拓宽施工中的挖方路基按4.3节相关规定执行。
4.5.3 拓宽施工中的半填半挖路基按4.2.7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4.5.4 边通车边拓宽时,应有交通管制和安全防护措施。
4.5.5 拓宽施工不得污染环境,破坏或污染原有水系。
5 路基排水
5.1 一般规定
5.1.1 施工前,应校核全线排水设计是否完善、合理,必要时应提出补充和修改意见,使全线的沟渠、管道、桥涵组合成完整的排水系统。临时排水设施应尽量与永久排水设施相结合,排水方案应因地制宜、经济实用。
5.1.2 施工前,宜先完成临时排水设施。施工期间,应经常维护临时排水设施,保证水流畅通。
5.1.3 路堤施工中,各施工作业层面应设2%~4%的排水横坡,层面上不得有积水,并采取措施防止水流冲刷边坡。
5.1.4 路堑施工中,应及时将地表水排走。
5.1.5 施工中应对地下水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反馈。
5.2 地表排水
5.2.1 边沟
1 边沟沟底纵坡应衔接平顺。
⊥1413⊥ 土质地段的边沟纵坡大于3%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5.2.2 截水沟
⊥1413⊥ 截水沟应先施工,与其他排水设施应衔接平顺。
⊥1413⊥ 截水沟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渗及加固处理。地质不良地段、土质松软路段、透水性大或岩石裂隙较多地段,截水沟沟底、沟壁、出水口都应进行加固处理,防止水流渗漏和冲刷。
5.2.3 排水沟
⊥1413⊥ 排水沟线形要平顺,转弯处宜为弧线形。
⊥1413⊥ 排水沟的出水口,应设置跌水和急流槽将水流引出路基或引入排水系统。
5.2.4 急流槽
1 片石砌缝应不大于40mm,砂浆饱满,槽底表面粗糙。
2 急流槽分节长度宜为5~10m,接头处应用防水材料填缝。混凝土预制块急流槽,分节长度宜为 2.5~5.0m,接头采用榫接。
5.2.5 无消力池的跌水,其台阶高度应小于600mm,每阶高度与长度之比应与原地面坡度相协调。
5.2.6 蒸发池
1 蒸发池与路基之间的距离应满足路基稳定要求。湿陷性黄土地区,蒸发池与路基排水沟外缘的距离应大于湿陷半径。
2 不得因设置蒸发池而使附近地基泥沼化或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14<img 13⊥ 蒸发池池底宜设0.5%的横坡,入口处应与排水沟平顺连接。
⊥1413⊥ 蒸发池四周应进行围护。
5.2.7 油水分离池
1 污水进入油水分离池前应先通过格栅和沉砂池处理。
2 不得由于设置油水分离池而污染当地生态环境。
3 池底、池壁和隔板应采用砌浆片石或现浇混凝土进行加固。
5.3 地下排水
5.3.1 暗沟(管)
1 沟底必须埋入不透水层内,沟壁最低一排渗水孔应高出沟底至少200mm。
2 暗沟设在路基旁侧时,宜沿路线方向布置;设在低洼地带或天然沟谷处时,宜顺山坡的沟谷走向布置。沟底纵坡应大于0.5%,出水口处应加大纵坡,并高出地表排水沟常水位200mm以上。
3 寒冷地区的暗沟应按照设计要求做好防冻保温处理,出口处也应进行防冻保温处理处理,坡度宜大于5%。
⊥1413⊥ 暗沟采用混凝土或浆砌片石砌筑时,在沟壁与含水层接触面以上高度,应设置一排或多排向沟中倾斜的渗水孔,沟壁外侧应填筑粗粒透水性材料或土工合成材料形成反滤层。沿沟槽底每隔10~15m或在软硬岩层分界处应设置沉降缝和伸缩缝。
⊥14
13⊥ 暗沟顶面必须设置混凝土盖板或石料盖板,板顶上填土厚度应大于500mm。
5.3.2 渗沟
1 各类渗沟均应设置排水层、反滤层和封闭层。
⊥1413⊥ 填石渗沟
1)石料应洁净、坚硬、不易风化。砂宜采用中砂,含泥量应小于2%,严禁用粉砂、细砂。
2)渗水材料的顶面(指封闭层以下)不得低于原地下水位。当用于排除层间水时,渗沟底部应埋置在最下面的不透水层。在冰冻地区,渗沟埋置深度不得小于当地最小冻结深度。
3)填石渗沟纵坡不宜小于1%。出水口底面标高应高出渗沟外最高水位200mm。
⊥14<img 13⊥ 管式渗沟
1)管式渗沟长度大于100m时,应在其末端设置疏通井,并设横向泄水管,分段排除地下水。
2)泄水孔应在管壁上交错布置,间距不宜大于200mm。渗沟顶标高应高于地下水位。管节宜用承插式柔性接头连接。
4 洞式渗沟
1)洞式渗沟填料顶面宜高于地下水位。
2)洞式渗沟顶部必须设置封闭层,厚度应大于500mm。
⊥14
13⊥ 边坡渗沟
1)边坡渗沟的基底应设置在潮湿土层以下的干燥地层内,阶梯式泄水坡坡度宜为2%~4%,基底应铺砌防渗。
2)沟壁应设反滤层,其余部分用透水性材料填充。
⊥14<br 13⊥ 支撑渗沟
1)支撑渗沟的基底宜埋入滑动面以下至少500mm,排水坡度宜为2%~4%。当滑动面较缓时,可做成台阶式支撑渗沟,台阶宽度宜大于2m。
2)渗沟侧壁及顶面宜设反滤层。寒冷地区,渗沟出口应进行防冻处理。
3)渗沟的出水口宜设置端墙。端墙内的出水口底标高,应高于地表排水沟常水位200mm以上,寒冷地区宜大于500mm。承接渗沟排水的排水沟应进行加固。
⊥1413⊥ 反滤层
1)在渗沟的迎水面设置粒料反滤层时,粒料反滤层应用颗粒大小均匀的碎、砾石,分层填筑。
2)土工布反滤层采用缝合法施工时,土工布的搭接宽度应大于100mm。铺设时应紧贴保护层,但不宜拉得过紧。土工布破损后应及时修补,修补面积应大于破坏面积的4~5倍。
3)坑壁土质为粘性土或粉细砂土,采用无砂混凝土板作反滤层时,在无砂混凝土板的外侧,应加设100~150mm厚的中粗砂或渗水土工织物反滤层。
⊥1413⊥ 渗沟基底应埋入不透水层,沟壁的一侧应设反滤层汇集水流,另一侧用粘土夯实或浆砌片石拦截水流。如渗沟沟底不能埋入不透水层时,两侧沟壁均应设置反滤层。
⊥14<embed 13⊥ 渗沟顶部应设置封闭层,封闭层宜采用浆砌片石或干砌片石水泥砂浆沟缝,寒冷地区应设保温层,并加大出水口附近纵坡。保温层可采用炉渣、砂砾、碎石或草皮等。
⊥1413⊥ 渗沟宜从下游向上游开挖,开挖作业面应根据土质选用合理的支撑形式,并应随挖随支撑、及时回填,不可暴露太久。支撑渗沟应分段间隔开挖。
5.3.3 渗井
1 填充料含泥量应小于5%,按单一粒径分层填筑,不得将粗细材料混杂填塞。下层透水层范围内宜填碎石或卵石,上层不透水范围内宜填砂或砾石。井壁与填充料之间应设反滤层。
⊥1413⊥ 渗井顶部四周用粘土填筑围护,井顶应加盖封闭。
3 渗井开挖应根据土质选用合理的支撑形式,并应随挖随支撑、及时回填。
5.3.4 隔离工程土工合成材料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1 采用搭接铺设,搭接长度宜为1000mm。
⊥1413⊥土工织物上填料为碎石、砂砾或矿渣时,其最大粒径宜小于26.5mm,通过19mm筛孔的材料不得大于10%,通过0.075mm筛孔的材料塑性指数不得大于6。
3 排水隔离层顶面应高出地下水位300mm以上。
5.3.5 仰斜式排水孔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413⊥ 钻孔成孔直径宜为75~150mm,仰角不小于6°。孔深应延伸至富水区。
⊥1413⊥ 排水管直径宜为50~100mm,渗水孔宜梅花形排列,渗水段裹1~2 层无纺土工布,防止渗水孔堵塞。
5.3.6 承压水的排除
⊥1413⊥ 一般地区,埋深较浅的承压水宜采用在承压水出口处抛填片石或混凝土预制块等措施,使承压水消能为无压水流后再采用排水沟、渗沟等方式排走,也可用隔离层把承压水引入排水沟。
2 一般地区,层间重力水,可根据不同的含水情况和压力情况,采用渗沟、排水沟、渗井和暗沟(管)等措施排除。
⊥14<img 13⊥ 寒冷地区,埋藏于冻土层以下的承压水,宜采用渗沟、排水沟、渗井和暗沟(管)等方法排除;但如果因地形条件所限,排水设施不能埋设于当地冰冻深度以下时,上层填土宜采取保温措施,与排水设施出口处相连接的沟槽应做成保温沟,保温沟的保温覆盖层,其布设范围应在排水设施出口处向外延伸2~5m,并应加大出水口处排水沟纵坡。
4 在寒冷地区,山坡较平缓,含水量和覆盖层又较浅,且涌水量、动水压力不大的情况下,可在覆盖层中挖冻结沟。
5.4 路基排水工程质量标准
5.4.1 排水设施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纵坡顺直,曲线线形圆滑。
2 沟壁平整、稳定,无贴坡。沟底平整,排水畅通,无冲刷和阻水现象。
3 各类防渗、加固设施坚实稳固。
⊥1413⊥ 浆砌片石工程,嵌缝均匀、饱满、密实,勾缝平顺无脱落、密实、美观,缝宽均衡协调;砌体咬扣紧密;抹面平整、压光、顺直,无裂缝、空鼓。
5 干砌片石工程,砌筑咬合紧密,无叠砌、贴砌和浮塞。
⊥14<br 13⊥ 水泥混凝土砌块的强度符合设计要求,砌体平整,勾缝整齐牢固。
5.4.2 土质边沟、截水沟、排水沟施工质量应符合表5.4.2的规定。
表5.4.2 土质边沟、截水沟、排水沟施工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