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官宣“认房不认贷”:佛山当地无房最低首付2成
佛山住建局官网发布《关于优化佛山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官宣“认房不认贷”。
关于优化佛山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佛山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本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佛山监管分局
2023年9月1日
《关于优化佛山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的解读
一、申请贷款的居民家庭
申请贷款的居民家庭包括本市户籍家庭、非本市户籍家庭、单身人士、境外人士等不属于法人单位的购房人,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二、居民家庭住房套数
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是以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自然人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显示的居民家庭各成员合计总住房套数进行核算。
根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不动产登记信息以自然人个人为对象获取查询结果。居民家庭成员可以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显示的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情况,结合居民户口簿显示的户籍登记信息综合核算。成年家庭成员可以通过线上、线下查询本人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未成年家庭成员可以通过线下查询本人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
三、政策优化相关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本市无住房的,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按首套住房信贷政策执行,住房贷款享受首套住房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不再区分是否有住房贷款记录以及住房贷款是否还清。
四、执行时点
2023年9月1日0:00前签订(网签)新建商品房及存量房交易合同的,按原政策执行。
2023年9月1日0:00后签订(网签)新建商品房及存量房交易合同的,按新政策执行。
来源:佛山住建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杨耀烨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赵小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