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公积金“十二条” 圆老百姓的安居梦
编者按:在中国的传统观念中,觉得有房子才有家,哪怕再小,也会让人有归属感。
很多漂泊在外工作的年轻人,远离家乡,大部分都是租房生活,但是在这个城市中即使生活几十年,依旧会有漂泊之感,没有房子,仿佛没有根。
希望就在眼前 安居不再是梦
顺势而为,乘势而上。2023年,张家界中心主动赋能全市经济增长,进一步释放政策效能,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逐步实现“愿缴尽缴”“愿贷尽贷”“应提尽提”“应保尽保”四大核心,将极大地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有力有效拉动购房需求。
近日,市民段先生脸上总是洋溢着笑容。
“这次住房问题终于能得到解决了!实在是太兴奋了!”据段先生介绍说,来张家界上班已经10年了,自从添了“老二”,他们原来的房子已经不能满足家庭住房需求。看房子、凑首付、查贷款、算月供……每到这个环节,全家人都眉头紧锁。
“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月供压力小了,但之前额度只有70万,要更多的购房首付,家里还有2个孩子需要抚养,经济压力实在太大了!”段先生说,直到最近,他们了解到张家界中心在把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50万元上调至70万元的基础上,又对生育二孩、三孩家庭的,最高贷款额度再上调50%,最高可贷105万元,他家一次就贷了91万元,这无疑是给他们全家人送来了福音,成为我市生育二孩以上享受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的第一户!
自然,这项“措施”的出台不仅解决了这部分人群的购房刚需问题,极大缓解了家庭的经济压力,还能从一定程度上促进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化解。
实际上,本轮 “措施”的惠及面远不止于此。
一封感谢信 高效服务解民忧
2022年9月21日,一封手写的感谢信,让原本干劲十足的张家界中心更加斗志昂扬。
“贵单位的用心,用情、高效、高质服务让我十分感动,让身处异乡的我倍感张家界的温暖,亦为我以后的工作树立了良好的榜样。”这是信中刘先生的肺腑之言,也是张家界中心工作状态的真实写照。
据了解,刘先生是河南商丘人,2022年由张家界人才引进政策加入到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由于在人才引进手续办理中,住房公积金缴存出现异常影响其正常贷款,张家界中心相关领导知情后,迅速安排专人处理,加班加点,在短短不到5天时间,完成了从信息录入到放贷全过程,解决了刘先生在张家界安家的最大难题。
为助力引进人才安家落户,“措施”中明确表示,对符合市委、区县委以及企业人才引进规定的缴存人,住房不够的可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时,贷款额度在现行政策的基础上再上浮50%;同时吸引大学生和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来我市创新创业、安居乐业,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贷款额度在现行政策的基础上再上浮30%。
“措施”一经落地 真情暖心惠民
“这下每个月可以少还2000多块钱,经济压力终于不用这么大了!”据张先生介绍说,自从2020年购房办了商业贷款,一直都过得很拮据,加上疫情影响,收入远远不及之前,现在妻子重病,身体又不好,还在住院,日子越发艰难……
其实不仅如此,张家界中心还全面开通了异地贷款,同时大力推行“商转公”和“组合贷款”。不仅将推进房地产企业去库存,盘活资源,提高张家界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也为我市青年人和引进人才等群体缓解住房压力注入新动能,拓宽了公积金缴纳范围。目前,张家界市公积金即将支持全国范围内的公积金缴存人来张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办理组合贷款。
“措施”松绑经济 赋能经济复苏
一、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逐步实现“愿缴尽缴”
(一)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为在职职工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的,都应当按规定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凡年满18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均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进一步贯彻“房住不炒”定位,努力实现“愿贷尽贷”
(三)全面开通异地贷款,大力推行“商转公”和“组合贷款”。支持全国范围内的公积金缴存人来我市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全面实行家庭房产套数以购房所在地计算,在不提供购房地以外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的前提下,均以二套房贷款利率计息。大力推行“商转公”贷款并直转。优化二手房按揭贷款业务。开展异地抵押贷款业务。凡符合住房公积金和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均可以申请办理组合贷款。
(四)提升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比例。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达70万元;对首套、二套购(建)普通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分别由30%降至20%、40%降至30%。
(五)延长购(建)房贷款申请时限。已购(建)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自签订购房合同或者批准修建之时起,本套住房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家庭其他房产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虽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已还清的,不受时限限制,均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取消“对冲还贷”时限、地域、条件限制。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后即可签订住房公积金按月或按年“对冲还贷”协议。凡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异地购房贷款的,均可以办理“月对冲”“年对冲”业务。
(七)实行一人购(建)房全家帮。鼓励子女为孝敬父母以及父母为其参加或者即将参加工作的子女购(建)房,可以按相关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
三、进一步解决缴存人的急难愁盼问题,确保做到“应提尽提”
(八)加大重大疾病、重大灾害以及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力度。职工及其配偶或父母、子女遭受重大疾病、重大灾害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度按个人分摊金额执行;因子女上大学、出国留学致家庭困难无法维持学业的,可以按政务服务事项提取住房公积金。
(九)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力度,适时提高提取额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缴存地、工作地、生活地无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每年根据我市税务部门公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扣除标准调整提取额度;确保按需提取,超过租房提取标准的,在提供租房备案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后,以实际发生金额提取。
四、进一步落实利民惠民政策,全力推动“应保尽保”
(十一)支持引进人才和二孩以上家庭租房、购房。对符合市、区县党委以及企业人才引进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符合生育政策生育有二孩、三孩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住房不够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贷款额度在现行政策额度基础上最高可以上浮50%。吸引大学生和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来我市创新创业、安居乐业,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贷款额度在现行政策的基础上再上浮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