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台拆迁补偿新政!私自加盖再高,最多也只补260平!
5月27日,市中区党家街道邵东村一村民私自加建民房过程中发生坍塌,造成6人死亡、4人受伤。
30日,遥墙街办王家村一村民在自盖房屋浇筑混凝土时,钢檩条不堪重负突然倾斜坍塌,致使两名工人死亡,3人受伤。4天内接连两起事故。
这样的新闻看的让人心惊胆战,其实不止胖编,大家都心知肚明。所谓的加盖,其实还是离不开一个钱字,为的还不是要多要点儿补偿款。这这样临时加盖的事例,不仅仅在济南,在很多地方都比比皆是。
在5月28日市政府召开的相关会议上,市城乡建设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对各县区落实《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的指导力度,规范管理,并要求在6月10日前对辖区范围内乡村建设工程进行逐一排查、上报,涉嫌违法违规和存安全隐患的工程,该停工的停工,该拆除的拆除。“
30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忠林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全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王忠林说,5月27日和5月30日的两起事故虽然分别发生在市中区和高新区,但都是因为抢建加盖违章建筑造成的,“从管理方面来看,则都是因为私搭乱建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危害。”
他要求,对全市建筑领域进行拉网式检查,立即叫停各类违章建设,重点遏制为了拆迁补偿而在集体土地上加建抢建的行为。同时,要制定出台对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的具体方案,引导群众自觉抵制违章建设。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按照村住宅建筑基底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70%;
建筑层数以两层为主,不得超过三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60平方米的相关法律规定,对超出260平方米的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对超出部分进行补偿的渎职行为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按照宅基地面积确定安置房面积,无合法宅基地证的,安置房面积最高不超过264平方米;
宅基地上的房屋建筑无合法房产证的,最高补偿面积不得超过260平方米。超过260平方米,一律不予补偿。
执行“一户一宅”原则,安置房面积最高不超264平方米
会上讨论,根据相关规定,在今后征地拆迁时,济南市将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原则,对于一户多宅的,只对一处宅基地进行安置。
有合法宅基地证的,按证载面积确定房屋安置面积;无合法宅基地证的,由各区政府依据《济南市市区宅基地审批管理规定》组织认定,认定结果经公示后作为依据确定安置房屋面积,最高不得超过264平方米。
宅基地上房屋建筑补偿最高不超过260平方米
同时,依法对宅基地上房屋建筑进行补偿。征地拆迁时,对宅基地上房屋建筑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的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补偿。有合法房产证的,以证载面积为准给予补偿;无合法房产证的,由各区政府依法组织认定房屋建筑面积,最高不得超过260平方米。
和每人40㎡标准接轨 ,安置房加附着物最多不超过260㎡
在推进以宅基地面积作为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依据的同时,继续执行以被安置人口作为补偿依据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式,鼓励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采取货币化安置补充。
“新补偿安置方式出台后将扎紧补偿标准的口子,”有关人士指出,此前各区在执行《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意见》过程中,被拆迁户原住房面积超出260平方米的部分,也按照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给予补偿,但今后在依法拆除村民住宅时,原住房面积超出每人40平方米的部分,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的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补偿,总面积最高不得超过260平方米,超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比如说,市民王先生家里有300平的房子,有4口人。以前按照房屋安置房的补偿规定,人头不低于40平方米。房子会补160平,剩下的140平会按照附着物标准来补偿,补满300平。
现在出台这个260平的政策,先补完4个人160平房子之后,最多只能再补100平,多出来的将不再补偿。
济南市借鉴外地和章丘区圣井街道以宅基地面积作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依据的做法,拟在全市推行以宅基地面积作为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依据的房屋补偿安置方式。
济南将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审批、建房规划管理各项政策,坚决查处集体土地房屋乱搭乱建问题,对于违法违章建筑管控、查处不到位的,济南将严肃追责。
(整合:记者:罗晓飞、市中头条)
(编辑:李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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