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多买的电脑,显示器裂了一小块,消费者想退货,结果却……
前段时间,消费者小何在一二一大街圆通北路华硕电脑门店,花6千多元购买了一台电脑。可买回去第二天,他就发现电脑的显示器有裂缝。小何认为,这是产品质量的问题想要进行退换,结果商家的态度让他非常的不满。
小何提供画面
消费者小何:“我们在家发现电脑屏幕右上角有裂缝,自己判断了一下不存在是我们磕碰的,我们觉得是他产品的问题,去他店里面与他协商退换。他们检测后说这肯定是我们人为的,他不退,忽悠我说你要退要等技术部门鉴定,鉴定时间7天、15天甚至更久都有可能,最后结果也有可能(对我们不利),他们就是不退。他说你可以打12315投诉我们、举报我们,很嚣张的那种。”
小何提供画面
采访中,小何笃定自己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都没有磕到或是碰到显示器。那么,显示器上出现的裂缝,是商家产品的质量问题吗?
记者上门核实情况
遭店员商户组团“攻击”
为了搞清楚原因,记者来到了涉事的华硕电脑门店了解情况。过程中,遭到了附近商户和该店店员的言语攻击。
华硕(圆通北路店)工作人员:“来来来,借用你的相机,我给全国人民看一下,到底是质量问题还是人为损害。来来来,直接给他拆开,本来还想给他留点儿余地,对不对。来这,太阳光强烈一点。”
华硕(圆通北路店)工作人员:“你看这个胶条都松了,他告诉我这个是本身质量问题,你看他说这合不拢,而我一捏可以合拢的东西,他怎么合不拢呢!”
周边商户工作人员:“他来了就说退,我觉得换一个完了,也没多大事。”
可就在这时……
周边商户工作人员:“看不顺眼搞我啊!”
记者:“继续说嘛,你有什么意见?你继续发表,我们公平公正的,原模原样的(记录)。”
周边商户工作人员:“我说你个锤子。”
华硕(圆通北路店)工作人员:“公平你X……”
记者:“你再说,你现在是人身攻击。”
华硕(圆通北路店)工作人员:“我是攻击你咋了,你要干啥?”
华硕(圆通北路店)工作人员:“不要影响我客户,算了,算了。”
记者:“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了解一下他到底要跟我们说什么东西。”
华硕(圆通北路店)工作人员:“不用,不用,不用,我们先把这个事情解决好,我们先把这个事情解决好。”
记者:“你刚刚骂我们,刚刚说什么,我们都录下来了。”
华硕(圆通北路店)工作人员:“录录录,该骂,犯*!”
为了缓和现场紧张的气氛,记者建议消费者小何先报警。民警随后抵达,并将当事双方带到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解。
消费者小何:“我们双方在工商局里面协商了,商家承认当时我们购买的时候,商家也没注意,我们也没注意,这个是我购买回去以后发现有瑕疵。我们协商了以后,他全款把金额退给我们。协商还有一个条件,商家不希望刚才拍摄的这些东西出现到社交媒体上。”
对于所购买商品出现瑕疵或者不明损坏时,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究竟怎么来判定是谁的责任,就此问题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张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23条里面明确规定经营者,也就是商家提供的比如说机动车、计算机、洗衣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等耐用的商品,或者是装饰装修等服务,这些大型的电器,消费者从接受商品或者是服务起至6个月之内,发生瑕疵、发生争议的,是由经营者承担相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来源:8099999街头巷尾
编辑:黄潇云
编审:李菁
终审: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