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最高可贷130万!佛山公积金新政2024年3月起施行
近日,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公积金中心”)消息,为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理住房需求,佛山市出台住房公积缴存、提取、贷款、灵活就业人员管理办法,从2024年3月1日开始施行。
热点问题解读
01
《缴存办法》热点问题解读
哪些单位须缴存住房公积金?
(1)国家机关;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
(3)事业单位;
(4)民办非企业单位;
(5)社会团体。
缴存基数是否有规定上下限?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当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具体限额由公积金中心根据相关部门公布的数据适时公布。
单位和职工应如何确定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应当不低于5%且不高于12%,由单位和职工个人自行选择并取1%的整数倍。
在5%-12%范围内,单位可按差异化比例缴存;职工个人可在不低于单位缴存比例范围内选择个人缴存比例。
02
《提取办法》热点问题解读
职工贷款买房后,每月能否提取一次来还贷?
《提取办法》施行后,缴存职工贷款买房后,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每月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如果是在本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按月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取办法》施行后是否会影响原已办理的提取业务?
《提取办法》实施日期前已办理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以及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在提取房屋产权未发生变更、额度未提取完毕,已生效未停止的提取仍会继续自动划账;自动划账已终止的,同一套房屋须再次办理提取的,仍可按原规定继续提取。若在实施日期后以新房屋进行提取的,则按《提取办法》规定执行。
03
《贷款办法》《贷款通知》热点问题解读
如何判定公积金贷款申请中借款申请人家庭的房屋套数?
按照“认房不认贷”的原则,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其家庭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房屋交易信息、房屋权属登记为准,本次公积金贷款申请的房屋不纳入计算。
最高可贷额度提高到多少?
目前购买首套住房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贷款通知》施行后,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提高至60万,双缴存职工家庭首套住房最高可贷100万元;对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多孩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分别上浮10%且上浮比例可累加,即单缴存职工家庭首套住房最高可贷78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首套住房最高可贷130万元。
购买第二套住房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5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80万元。
04
《灵活就业人员办法》相关热点问题解读
哪一类人员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
按照“缴存自愿”原则,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下列人员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
1.个体工商户;
2.未在用人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3.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与单位在职职工享受的权益是否一致?
一致,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在职缴存职工享有住房公积金的平等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有退出机制吗?
转自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来源: 小强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