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节 泥浆制备与护筒埋设(一级建造师市政)
1.泥浆制备与护筒埋设
(2)护筒埋设深度应符合有关规定。护筒顶面宜高出施工水位或地下水位 2m,并宜高出施工地面 0.3m。其
高度尚应满足孔内泥浆面高度的要求。
2.正、反循环钻孔
(1)泥浆护壁成孔时根据泥浆补给情况控制钻进速度;保持钻机稳定。
(2)钻进过程中如发生斜孔、塌孔和护筒周围冒浆、失稳等现象时,应先停钻,待采取相应措施后再进行钻
进。
(3)钻孔达到设计深度,灌注混凝土之前,孔底沉渣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要求时端承型桩的沉渣厚
度不应大于 100mm;摩擦型桩的沉渣厚度不应大于 300mm。
3.冲击钻成孔
(1)冲击钻开孔时,应低锤密击,反复冲击造壁,保持孔内泥浆面稳定。
(2)应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防止扰动孔壁、塌孔、扩孔、卡钻和掉钻及泥浆流失等事故。
(3)每钻进 4~5m应验孔一次,在更换钻头前或容易缩孔处,均应验孔并应做记录。
(4)排渣过程中应及时补给泥浆。
(5)冲孔中遇到斜孔、梅花孔、塌孔等情况时,应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4.旋挖成孔
(2)泥浆制备的能力应大于钻孔时的泥浆需求量,每台套钻机的泥浆储备量不少于单桩体积。
(3)成孔前和每次提出钻斗时,应检查钻斗和钻杆连接销子、钻斗门连接销子以及钢丝绳的状况,并应清除
钻斗上的渣土。
(4)旋挖钻机成孔应采用跳挖方式,并根据钻进速度同步补充泥浆,保持所需的泥浆面高度不变。
(5)孔底沉渣厚度控制指标符合要求。
二、钻孔灌注桩基础
(二)成孔方式与设备选择
可参考表 1K412022。
成桩方式与适用条件 表 1K412022
序号 成桩方式与设备 适用土质条件
1 泥浆护壁
成孔桩
土、软岩
2/3)的土
冲抓钻
旋挖钻
2 干作业成
孔桩
3 沉管成孔
桩
类土
(五)钢筋笼与灌注混凝土施工要点
(3)沉管灌注桩内径应比套管内径小 60~80mm,用导管灌注水下混凝土的桩应比导管连接处的外径大 100mm
以上。
(4)灌注桩采用的水下灌注混凝土宜采用预拌混凝土,其骨料粒径不宜大于 40mm。
(5)灌注桩各工序应连续施工,钢筋笼放入泥浆后 4h 内必须浇筑混凝土。
(6)桩顶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应高出设计标高 0.5~1m,确保桩头浮浆层凿除后桩基面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
(六)水下混凝土灌注
(1)桩孔检验合格,吊装钢筋笼完毕后,安置导管浇筑混凝土。
(3)导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导管内壁应光滑圆顺,直径宜为 20~30cm,节长宜为 2m。
2)导管不得漏水,使用前应试拼、试压。
3)导管轴线偏差不宜超过孔深的 0.5%,且不宜大于 10cm。
4)导管采用法兰盘接头宜加锥形活套;采用螺旋丝扣型接头时必须有防止松脱装置。
(5)开始灌注混凝土时,导管底部至孔底的距离宜为 300~500mm;导管首次埋入混凝土灌注面以下不应少
于 1.0m;在灌注过程中,导管埋入混凝土深度宜为 2~6m。
(6)灌注水下混凝土必须连续施工,并应控制提拔导管速度,严禁将导管提出混凝土灌注面。灌注过程中的
故障应记录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