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小区取暖费有两种标准,同样的建筑面积供暖费却相差近千元
记者 王冠儒
同一个的小区,同一个供暖公司,供暖却有两种不同的收费标准,有的按计量收费,有的按照面积收费。
近日,家住潍坊市高新区金玉豪府的刘先生告诉记者,现在小区1-4号楼按计量收费供暖,5、6号楼按面积收费供暖,5、6号楼的计量表已经安装,也能正常跑数,但就是收费方式迟迟不改。这就导致按面积缴费供暖的刘先生需要缴纳更多的费用才能享受到相同的供暖服务。刘先生表示难以接受,并希望热力公司能够尽快解决问题。
业主:收费标准差别大
希望统一按计量收费
11月15日,记者来到了刘先生所在的金玉豪府小区,刘先生为记者出示了2号楼与5号楼两份不同标准的供暖收费合同,记者发现,在2号楼的合同中存在计费面积与建筑面积,据刘先生所说,计费面积就是实际供暖的面积,剩下的则是公摊,本来就不应该算在供暖费用中。除了计费面积上的不同,记者还发现,由于是计量收费,在供暖季结束后还会退还一部分剩余的供暖费用,这样一来两种收费方式的差别就更大了。
刘先生告诉记者:“按154平方的房子算,公摊为30多,实际供暖面积为118平方左右,但现在按面积收费,需要缴纳将近3600元,就算抛开后续退还的供暖费用,也比按计量收费的业主多缴纳800多元。”刘先生表示,自己也是近期才发现了这个问题,有业主无意展示了供暖合同后,才发现原来5、6号楼的业主要平白无故的多交一部分钱。
“我到现在还没有去交供暖费,微信上缴费,一输入户号出来的就是按面积收费的合同模板,根本没得选,一直拖到现在他们已经把微信缴费关闭了,找热力公司,他们就以热力公司亏损为由推脱。”刘先生告诉记者,家里都有老人孩子,我们也不是不打算供暖,就是希望5、6号楼和1-4号楼一样按计量给我们收费。
热力公司:计量供热价格机制存在缺陷
本质上都是按面积缴费
就金玉豪府5、6号楼供暖收费标准高于1-4号楼的问题,记者联系到了负责该小区供热的山东高创热力有限公司。热力公司工作人员表示,5、6号楼虽然安装了计量表,但目前暂不具备启用条件。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潍坊市中心城区现行居民分户计量,采暖终端销售“两部制”,供热价格与供热企业购买高温热水热源价格基本持平,除此之外,供暖运行还需要水、电、管道等维修维护费用,供热价格远低于供热成本。一方面,分户计量供热价格机制存在缺陷,计量表不具备全面推行条件,计量表相关事宜已汇报上级部门,等确定后再决定是否启用。
工作人员表示,现在的供暖收费方式本质上都是通过建筑面积供暖,1-4号楼先按建筑面积交费,采暖期结束后按居民两部制供热价格进行结算。因为缴费程序是根据用户的实付金额除以23(今年的供暖价格)得到的一个面积数,这个数字只作为展示。“比如说有一户剩余了300块钱,而他应交2000元,那他实付就是1700,而1-4号楼的合同中的计量面积就是这个1700除以23的结果,我们在合同中也会表明实际的建筑面积,这个数字才是准的。”工作人员给记者举例说到。
目前,由于金玉豪府5、6号楼的业主与热力公司迟迟无法达成一致,有不少业主迟迟未交供暖费用,业主们表示,还会通过各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于此事的后续进展,齐鲁晚报·齐鲁壹点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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