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来的终究还是要来!税务部门证实,房东租金适用3.5%-5%税率
事实上,在个税抵扣征求意见稿出来的时候,笔者就简单的提出过相关问题,新个税改革的初衷是好的,但由于租客和房东面临减税和征税的不同境况,同时因房东有更多的话语权,这么多年未摆上台面的房东租金应税问题,会因新个税两个主体之间的博弈产生两个结果:要么租客放弃租金抵扣申报,要么个税抵扣增加部分成本转移到租客身上。
这种担忧很快就成为了现实。有网友发帖称,我就接到了房东打来的电话,问我要不要申报房租抵扣个税,这就是光头上的虱子明摆着,如果你不申报,房东就保持租金不变,如果要申报就两条路可选择,要么你接受房东增加租金,当然你可以选择不接受,那么房东跟我的租房协议就此结束。简单的说,就是给租客增加的税收以租金的形式转移到租客身上,租客要申报个税抵扣,实质上变得无意义。
当然这仅仅是租客和房东之间的口头博弈。近日,国税上海税务局证实了这一担忧,并明确给出了房东租金应税标准。如果租金计税收入在3万以下,综合税率标准为3.5%,如果租金计税收入达到3万元及以上,综合税率标准为5%。很明显,房东租金收入越高,被征税的标准也就越高。
虽然在此前,国税总局相关人士一再表示,各个地方税务部门不会通过租客申报房租抵扣个税信息去收缴房东租金税,至少从税务总局来说,没有要求地方税务部门去做这项事。但是地方会不会去做这件事?笔者认为,从上海税务局向解放日报透露的信息来看,以租金除以1.05作为计税收入,并以3万元租金收入为界限,划分3.5%和5%两个征税标准,这是有文件可依,如果地方要开始核查征收,也是有理有据。不过,根据上海税务部门的有关人士表示,目前私房出租的税款需房东个人自觉自愿前往交纳,这项工作由私房出租代征点代为收取,税务局不直接参与征税事宜。
长期以来,很少有房东自觉去税务部门交纳租金税。房租作为一种直接的纯收入而存在,房东到底有几套房子,有多少租金收入,除了房东,外人没有人准确知道。我们常常听到别人说,某某有多少房子,每月租金收入有多少万,那都是纯推测出来的,至少税务部门是不知道的。随着个税改革的深入,这些隐形的收入就会逐渐露出水面。这次个税抵扣申报,至少让一些房东感到不是好消息,租客向房东索取申报信息,往往会得到涨租金或者退租的口头警告。
房东交纳租金税是国际惯例,短期会让租客和房东之间的博弈,就眼前来说,各方都没有明确开征,但并不代表这项税款不会征收。因此,有人认为,租金抵扣个税是税务部门下的一盘大棋。笔者认为,这倒不止于那么夸张,因为个税抵扣申报和涨租金本身没有必然的联系,主要还是住房供需失衡的体现。但话说回来,虽然征税我们不断的在与国际接轨,但纳税人的权利也应该得到充分保障,比如相关的福利保障也要一并跟上,否则,给人的感觉就是我们不断的在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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